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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貼者: 酉卒
時間: 2006/7/18 下午 07:08:00
標題: I Want You Love Me Tonight(gr)
內容:
愛我在今宵

作詞:慎芝/李麗芬/劉思偉 作曲:筒美京平 編曲:George Leong

別讓我孤獨地在街頭徘徊
別讓我寂寞地在燈下等待
你的風采  你的情懷在我腦海

別讓我孤獨地在街頭徘徊
別讓我寂寞地在燈下等待
你不應該  不應該辜負時光不再

你是我唯一的愛  我不願見你悲哀
你已有了我  我也有了你
還求什麼來  把過去拋到九霄雲外
可以  可以
I Want You Love Me Tonight
I Want You Love Me Tonight




  (第 1  篇)    於 2006/7/18 下午 11:28:00  說:

你的大鵰,我的愁悵"
隨著《神雕俠侶》一劇登場,連日來引起無數金迷迴響,有人讚歎取景美到不行,有人認為李莫愁這個角色終於被認真對待,也有人依舊鍾情劉德華、陳玉蓮的港劇版本、且深表懷念……


 我心頭想的,卻是那隻大鵰,教會楊過絕世劍法的那隻。


 是的,當《侏邏紀公園》挾高科技上演,你以為金庸小說那些擁有特異功能的珍奇走獸終有活過來的一天,但十年過去了,《鵰》劇重拍了幾回,一切並未改變。


 終於,當你看到《哈利波特Ⅲ》中的「鷹馬」出現時,你哭了!


小強戰神鵰,大獲全勝


 那栩栩如生的鷹馬,既有馬的靈動奔騰,又有鷹的桀驁凶悍,神態舉措爆發力十足,你從不懷疑那是虛擬的動物,不禁為「神鵰」感到憤憤不平。你呼天搶地的哭著:「鵰兄啊,你為何這麼命苦!」


 從來就沒人想過要認真對待這隻大鵰,為何?書名可是叫《神鵰俠侶》耶,按倫常,神鵰還排在前頭,怎可如此輕忽對待?


 翻開華人地區電視史,不管是德華玉蓮版、迎紫孟飛版、若彤天樂版、賢齊倩蓮版、還是文芳銘順版,雖然金童玉女品味各有高下,那隻神鵰總是永遠的醜、永遠的蠢、永遠的沒個性,比一隻蟑螂還不如。周星馳演了《唐伯虎點秋香》,還有人不斷拿「小強」作文章,《鵰》劇演了不知幾輪,卻從來就沒人想多看那隻破破爛爛的怪鳥一眼!


 若就小說論小說,神鵰不但通曉人性,精通內功、劍術,雖不能言語,卻又智慧過人。從楊過斷臂療傷、精進武藝、求玄鐵重劍,一直到最後殺蒙古王子最慘烈的一役,都有重要的出場,甚至與楊過有密切的互動。就算找個人來演,那種孤傲、狂狷的氣度,實在不好表現。


這隻「爛」鳥的武功超越東邪西毒,鬼才相信


 理想上的神鵰造形,應屬林鵰或大冠鷲一類的猛禽,但體形要大上許多,卻又絕非金庸在後記所言的絕種象鳥;由於年歲甚高,頭、頸某些部位的羽毛有些禿落,但整體羽色應是健康而飽滿;炯然的眼神是一定要的,在傾聽、臆度楊過心思的片段,應有動物本能的偏側頭部的動作;即便書中言明牠不會飛,但身負神技的神鵰,至少在飛撲、跳躍、突啄等瞬間動作,與一般猛禽的利落凶狠無異,而且絕對不能顯現出呆笨、要跳不跳、要飛不飛的糗態,否則無法凸顯其高於一代宗師,甚至可與金輪法王、東邪西毒抗衡的身手。


 就算是一個不忠誠的金迷,也不會反對,牠至少是一隻高貴、通人性的靈獸,而不是一隻可有可無、餓的時候可以烤來吃的特大號肯德雞。


 所以,當一切反其道而行,悲劇就要上演,只要神鵰一出場,只要楊過叫一聲「鵰兄」,你就知道世界末日到了,所有預期心理終成夢幻泡影;你就得說服自己,他是在等待時機、思索如何以最俐落的招式砍死這隻笨鳥,不斷跟牠說話、稱讚牠,是為了磨練心志、動心忍性,以期有朝一日殺死武功更高的郭靖、黃蓉。


 否則,一切的反差只能告訴你,導演、編劇在處理這些橋段時會有多痛苦,恨不得金庸別寫這個角色。


 在此我無意詆毀歷來那些飾演「鵰兄」一角的演員,畢竟,頂著一身行頭,還要跳跳走走學鳥叫,在電腦特效未見發達的年代,真的不容易啊!


就要出現了,我不敢看啊!


 我們很慶幸並未有天才導演用極抽像的手法,在演員身上罩一身棕袍、頭插羽毛、然後在袍上繡一個大大的「鵰」字……。真的好佳在,因為光用想的都會吐血。


 平心而論,我要的真的不多。


 不論是《哈利波特》中的鷹馬,還是《魔戒》終了時由甘道夫駕御的巨大飛鷹,只要《鵰》劇中的神鵰能做到如此微妙逼真,就算只是驚鴻一瞥,也足以讓整部戲活絡起來,如此才夠格稱得上是一部完整的《神雕俠侶》不是嗎?否則還不如改戲名叫《楊過與小龍女》、《獨臂俠與含羞花》算了,就當我沒看到「神鵰」兩字。


 對了,如果要拍《倚天屠龍記》的話,那隻白猿也要比照辦理喔!各位大導演,聽到我的心聲了嗎?不要你製造半獸人,也不要你製造恐龍,我只是要一隻正常的畜牲而已。


 再過幾天,最新一代的「鵰兄」就要在螢幕上出現,希望老天開眼,至少給咱們一隻像樣的鳥吧!



  (第 2  篇)    於 2006/7/18 下午 11:38:00  說:

去火,給我大根的


日前接到女性友人傳來的心得文章,差點被她笑死。我想這社會有幽默感的人不多了,肯賣老臉裝瘋賣傻搏君一笑的人也少了,怕被罵譁眾取寵,怕被罵低俗下流,瞻前顧後,衛道到不行。以下這篇來函照登的小品,請一定要從頭看完,如果看到一半覺得不堪入目、想流鼻血、想吐痰、或想直接跳開,請一定跳到最後一句看完備註。一定喔!雖然這樣事先跟大家講就不好玩了……。夏至已過(6/21),當心上火,請各位慢慢享用。

⊙文/台北小鹿

 每年紀念完屈原與白素貞,比基尼與海灘的季節就來了。

 夏至前夕,需要談點飲食男女的切身議題,在所有的文字作品中,不論是小說、小品還是八卦報導,不管是書籍雜誌還是網路的部落格,只要提到男人的「根」,都少不了濕戳衝捧插的起承轉合,也敵不過「大」的淫威,因此,再怎麼含蓄形容也都難掩那麼點兒鹹濕的氣味,甚至讓人不由自主的聯想出煽情到18禁的場面……,不如就來談談大根這話兒吧。

 女人都想要水水嫩嫩吹彈可破的肌膚,殊不知再精巧的整型技術、再昂貴的面膜、再貼心感人的SPA,都不如好好「伺候」與「享用」一根大根來得 有用。可惜仍有少數女人害怕大根天生的腥味,尤其從那根所生的汁液更是蹭鼻,其實若稍有美食概念的女人就知道該如何讓自己舒服,讓腥味變美味,比如最普通級的常識就是使用前以冷水沖洗三遍,自然不須閉氣接觸;當然也可用威士忌、清酒、紅酒等酒液浸泡片刻然後緩緩吸允,足以讓世界上所有的阿根都會想哭,但這算是高級的招數,須有基本的美學素養與生命態度才有可能為之。總之,關於美感的培養是必須慢慢學習累積的,萬萬急不得。

 我也是歷經多少人事,才學會藉由與大根的親密接觸,覺悟大根之美終究不再於「大」,或是應該說所謂的「大」,其實是一種滿足感、幸福感、融合感,也只有這種渾然忘我的經驗,才能漸漸讓人體會宇宙萬事萬物相異又相同的神奇與奧妙。

 每個女人品嘗大根的喜好癖好都各有學問,我品來品去還是覺得要先舔一舔會比較有趣;已經忘掉從何時開始養成舔大根的習癖,還記得初嚐大根的那一晚,還非常非常的年輕不懂事,並不懂得認真享受生命中的美好時刻,挾著青春無懼,輕率的暴殄天而不自知,有時還會因任性耍脾氣,嚐到一半就不玩了,留下尷尬難收拾的局面……漸漸的,在這些七情六慾裡打滾中我發現,任性不是絕對的錯,但絕對不能發生在品嚐的當下。

 記憶中最令我魂縈夢繫的那一幕,其實是蒙上雙眼,讓嗅覺、觸覺與味覺充血奔騰,單憑嗅覺與雙唇去尋找寶物,探聞到時才能以手指觸摸,在將大根入口之前,須先以舌尖輕舔上下撥逗,用雙唇與舌頭的柔軟對應感知一種堅挺的美….接下來,不是我目前的文字能力可以形容的,但我深知,就是那一晚的奇遇,讓我終於感動這個世界不是只有孤孤單單的我一個人而已,也讓我明白,喜極而泣不見得要先遇到上帝。

 如此美妙的經驗,有沒有勾起你的一些回憶或一抹靈感,還是突然間也和我一樣,渴望來根大根……不過,夏天到了,台灣大根們體質上多屬虛弱(中暑了嗎﹖),較少極品,若你有緣遇到,請千萬記得珍藏起來一個人偷偷享用。畢竟,沒有什麼比舔大根來得更能自我陶醉遐想了,尤其在悶熱的夏至前夕。

【備註】「大根」(日文音” 台控 “[Daikon]):白蘿蔔之意……夏天到了需要談談白蘿蔔降降火,不然你以為我舔的是什麼﹖~_~ 嘿嘿~~

【編按】這不過是篇講食物的文章嘛!



  (第 3  篇) 知之為知之  於 2006/7/19 下午 09:43:00  說:


  香港人會用「知小小,扮代表」去形容那些只懂皮毛但又裝作很權威的人。這種人以為甚麼都裝作懂得、知道,就能獲得別人的信任和尊敬。其實這只能在比他們更無知的人身上才能湊效,一旦遇上比他們更「有知」的人時,自然會被別人打從心底裡瞧不起,結果當然是得不償失。

在《論語‧爲政》篇裏便記載了一句很多人都聽過的話:「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可惜的是,雖然很多人都聽過,卻鮮有人去認真玩味這句話的意義,甚至還「知之、不知」的弄得一塌糊塗。

其實孔子這句話的意思很簡單,就是說自己真正懂得的事情才叫做知,而不懂或不是真正掌握的事情就說不知,這才是真正的「知」,才是真正有智慧!然而,儘管這句話說了二千多年,真正能切實做到的又有幾人?

好像開首所說的那類人,他們固然做不到孔子所說的「知之為知之」,我們姑且把這類人歸入「小知為知之」一類。而比起「小知為知之」更不堪的,是「以無知為有知」的人,亦可簡稱為「不知為知之」者。因為那些「小知為知之」者,雖然他們表面上裝作甚麼都懂,但內心仍是清楚知道其實是不大懂的,這種為害無論對己、對人,也還不至於太嚴重。可是,那些「以無知為有知」的人便危險多了,因為他們已經分不清「無知」和「有知」,把自己的無知當作是真理,後果自然是災難性的!

好像以前住在偏遠山區的民眾,感染了疾病不去看醫生,卻深信是中了邪的緣故,於是走去請巫醫回來替病人作法驅邪,結果明明是可以治癒的疾病,也因延誤失救而弄出人命。清末的義和團,以為自己有「神功護體」,可以刀槍不入;更不幸的是連當時的慈禧太后也相信起來,「以無知為有知」地相信可以憑著他們的力量將洋人打敗,結果只帶來了更大的災難和屈辱。

一個人如果「以無知為有知」,結果只能是永遠的無知。因為他深信了自己那套「無知」後,便會變得固步自封,不願接受另一套「真知」。而那些以「小知為知之」的人,久而久之亦容易養成一種不求甚解、浮誇不實的作風,以至開始相信自己那套「小知」為「有知」,最終亦難免墮入「以無知為有知」的地步。

只有真正秉持著「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的人,才能夠真正看清自己的不足,也因此能夠不斷的吸取新知以彌補自己的「不知」,使自己得以不斷的進步,並最終獲得別人的認同。




  (第 4  篇)  於 2006/7/20 下午 07:38:00  說:

好棒的歌曲唷 讓人如癡如醉

  (第 5  篇) 嘻嘻  於 2006/7/20 下午 09:33:00  說:

妳也喜歡喔!
粉老粉老的歌耶...
真是不可思議...


 
  (第 6  篇)  於 2006/7/21 下午 09:20:00  說:

親愛的朋友們大家晚安

  (第 7  篇)    於 2006/7/21 下午 09:35:00  說:

迷大晚安

  (第 8  篇) Lee  於 2006/7/21 下午 11:35:00  說:

可提供網址嗎?

  (第 9  篇) .  於 2018/7/22 上午 03:40:00  說:



  (第 10  篇) 己酉日  於 2026/2/4 下午 02:39:00  說:

有人買房🏙️🤗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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