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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篇)
我是公平的
於 2005/7/4 下午 09:32:00
說: |
立法者公然帶頭違法 這回就看警察機關給人民的公信力在何方 也看立法諸公的良知良能有沒發現 錯誤的示範應公開向全民道歉 更重者應下台以謝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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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篇)
煩藍朱媒體不追究就沒事了
於 2005/7/4 下午 09:32:00
說: |
煩藍朱媒體不追究就沒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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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篇)
lp
於 2005/7/4 下午 09:36:00
說: |
高速公路是給人高速行走的 高速公路是給高官達人高速行走的 這樣你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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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篇)
王院長
於 2005/7/4 下午 09:50:00
說: |
貪贓枉法 無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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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篇)
lp
於 2005/7/4 下午 09:52:00
說: |
王院長的牙齒都好好的 怎麼會無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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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篇)
過河兵
於 2005/7/4 下午 09:55:00
說: |
犯法就是犯法,就應該取締!
若是沒人看見, 就是好狗運! 若是警方視而不見, 就是瀆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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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
篇)
..........
於 2005/7/4 下午 10:23:00
說: |
做空軍一號拼選舉...拼婚禮.......要不要罰..... 上樑不正別怪下樑歪......... 何況板主你有拍到照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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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
篇)
SPEED
於 2005/7/4 下午 10:34:00
說: |
既然沒罰單就算了,我也常開我的小喜美在二高狂飆,破200KM是常有的事情,大約聽兩首歌,就過了三個收費站。 只能說台灣的收費站太密集而不是我開太快了。 偶而會收到罰單,大多數是違規停車逕行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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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
篇)
🏬🚅🥺
於 2025/12/28 下午 06:34:00
說: |
輕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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