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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貼者: 147
時間: 2011/9/16 下午 12:45:00
標題: 逢甲大學建築系副教授鄭聰榮、北科大土木系副教授王隆昌、成大建築系教授江哲銘、文化大學都計系副教授
內容:
南港案圖利珍,余政憲判2年6月撤銷緩刑
2011-08-31 08:57 時報資訊 【時報-台北電】
扁案衍生的南港展覽館工程弊案,台灣高等法院卅日宣判。九名被告中,前內政部長余政憲被撤銷一審緩刑,改依圖利、洩密罪,判刑二年六月,褫奪公權四年;余政憲友人洪重信判一年十月,褫奪公權三年,緩刑四年;七名評審委員僅淡江大學副教授周家鵬改判無罪,另六名評委判刑七年六月到八年不等。

  余政憲一審只判刑兩年且還獲得緩刑,二審加重刑度且還撤銷緩刑,主要是檢察官上訴成功,讓合議庭認定他與洪重信兩次洩漏評委名單及廠商資格限制文件,圖利前總統夫人吳淑珍,不是一審認定僅洩密一次,在犯罪範圍擴大下,刑度自然加重,又因判刑超過兩年,依法不能緩刑。在扁案相關案件,近來都獲輕判下,本案的重判相對突出。


合議庭重批余政憲,身居內政部長要職,竟曲從上命,洩漏秘密文書,使珍獲得鉅額賄款,欠缺法紀觀念,視國家公器為私物,應予非難並重判。

  同案被控收賄的七名評委中,周家鵬因證據不足獲判無罪,其餘六名評委被控收賄五十萬元到兩百萬元,包括逢甲大學建築系副教授鄭聰榮、北科大土木系副教授王隆昌、成大建築系教授江哲銘、文化大學都計系副教授陳博雅、逢甲土木系副教授郭永傑、成大都計系副教授王振英等,各判刑七年六月到八年不等,褫奪公權五年,並追繳收賄所得。

  合議庭認為,余政憲、洪重信兩人所涉的圖利罪,是圖吳淑珍的不法利益,珍也因此案獲得九千一百八十多萬元的不法利益,本月廿六日另案亦依圖利罪判刑有期徒刑九年,併科罰金兩千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九十二年七月間,內政部營建署籌建南港展覽館,力拓建設負責人郭銓慶得知蔡銘哲與吳淑珍熟識,透過蔡向珍表明欲承包該工程,並願支付珍九千萬元,請珍協助在招標前,取得評選委員名單,讓力拓建設可以行賄評委。

  吳淑珍為此邀余政憲到官邸,要求他將南港展覽館評委名單洩漏給蔡銘哲。余即透過洪重信,約蔡到兄弟飯店見面,將評委名單及投標廠商資格限制條件洩漏給蔡銘哲,再由蔡把相關文件轉交給郭銓慶。

  郭銓慶取得評委名單後,就指示特助黃維安、力拓總經理蔡尚清分頭行賄評委,評定力拓公司為第一名,使力拓順利得標,郭銓慶依約協助扁家洗錢九千多萬元。 (新聞來源:中國時報─郭良傑/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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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篇)  於 2011/9/16 下午 12:46:00  說:

教授 阿 土城如修建 要建言

(第 2  篇)  於 2011/9/16 下午 12:47:00  說:

貪污腐敗的民進黨

(第 3  篇) 路人  於 2011/9/16 下午 12:48:00  說:

同案被控收賄的七名評委中,周家鵬因證據不足獲判無罪,其餘六名評委被控收賄五十萬元到兩百萬元,包括逢甲大學建築系副教授鄭聰榮、北科大土木系副教授王隆昌、成大建築系教授江哲銘、文化大學都計系副教授陳博雅、逢甲土木系副教授郭永傑、成大都計系副教授王振英等,各判刑七年六月到八年不等,褫奪公權五年,並追繳收賄所得。

教授 也是人 你收錢100萬 她收9000萬 真是差很多


(第 4  篇) 咨詢  於 2011/9/16 下午 12:49:00  說:

郭銓慶依約協助扁家洗錢九千多萬元

我有9000萬 就好了


(第 5  篇)  於 2011/9/16 下午 12:54:00  說:

高雄余家 一世清廉 也招池魚之殃 到飯店給個名單也有事



余政憲判2年6月撤銷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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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篇) 姿影  於 2011/9/16 下午 12:57:00  說:

總共約1億

珍9000萬 教授们 分一些

錢事小 展覽館是國家門面 不可不重視


(第 7  篇)  於 2011/9/16 下午 01:00:00  說:

9000萬 真好賺

(第 8  篇)  於 2011/9/16 下午 01:01:00  說:

麻木了

(第 9  篇) 不亦樂乎  於 2011/9/16 下午 01:03:00  說:

數錢數到手抽筋

(第 10  篇) 1699  於 2011/9/16 下午 01:04:00  說:




自己推翻自己 陳敏薰1000萬買到官司
來源 聯合報 2009-11-24 06:25:06 台灣新聞 | 大 | 中 | 小 回前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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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 2009/11/24 】101前董事長陳敏薰五年前送進官邸一千萬元爭取吳淑珍支持出任金控董事長職務,一度被特偵組列為行賄被告,讓她在為吳淑珍出庭作證時,改口說未向吳淑珍請託;結果,她未構成行賄罪,卻構成偽證罪,有人形容陳敏薰是花一千萬給自己買來個官司。


陳敏薰昨天開庭時承認給吳淑珍一千萬元,爭取連任開發金控、大華證券董事長職務,卻因忍不住內心煎熬淚灑法庭外。記者黃義書/攝影
陳敏薰昨天承認面臨行賄被告或偽證被告的兩難,主要是特偵組去年從扁家海外帳戶資金中,發現陳敏薰透過秘書轉交給吳淑珍的面額一千萬元台銀匯票,她應訊時承認,曾給吳淑珍一千萬元,不過錢是要支持民進黨的政治獻金。

檢察官追問時,陳敏薰承認曾向吳淑珍提及出任大華證券董事長一職。林全、馬永成等人更都在特偵組提到,陳水扁曾指示要由陳敏薰出任大華證券董事長,因無法成局,後來才在晶華酒店敲定由陳敏薰出任101董事長。

去年四月二日,陳敏薰為吳淑珍到台北地院作證時,被檢察官及吳淑珍律師問到:是否曾和吳淑珍談到要爭取大華證券董事長?

陳敏薰卻在法庭上表示,去官邸只是跟吳淑珍談心,沒有談大華證券董事長等職務,也不記得在晶華協調101董事長的事。

陳敏薰的證詞,推翻她在特偵組作證的證詞,與吳淑珍、林全、馬永成等人說詞也不同;特偵組後來將她簽分偽證罪被告,發交台北地檢署偵查後起訴。

陳敏薰在台北地院的證詞,原意是不希望因她的證詞讓吳淑珍構成收賄罪,及自己免於行賄的法律責任,卻因證詞經不起檢驗,另外惹來偽證罪纏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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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  篇) ㄊㄊ  於 2011/9/16 下午 01:11:00  說:

教授 最虧



(第 12  篇) p  於 2011/9/16 下午 01:58:00  說:

p

(第 13  篇)  於 2011/9/16 下午 02:05:00  說:

貪污 100萬 判8年

土木系 教授 真的不值

阿珍貪污 9000萬 保外就醫

真是貪價比 不值



(第 14  篇) 從母親到而子都被判刑ㄟ  於 2011/9/16 下午 02:07:00  說:

高雄余家 一世清廉

(第 15  篇) ㄉㄉ  於 2011/9/16 下午 02:07:00  說:

郭銓慶依約協助扁家洗錢九千多萬元

這洗錢建國 應是建國 見證人 不是貪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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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  篇) 台中 王校長 商校進廣告  於 2026/3/8 上午 02:04:00  說:

逢甲大學Feng Chia Univers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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