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
1
篇)
站長阿藍
於 2004/7/10 下午 01:48:00
說: |
上個月看到好幾處版面,都有回應文章徵詢「交換傳真稿」, 基於保護消息來源的理由,阿藍建議網友不要理會,如果您依然有意與陌生人交換,也提醒您注意,不要暴露您的隱私。
168是完全保護消息來源的媒體,在「市場新聞」中的「新聞對象」,每一個操作都是市場上數百上千人所流傳共知的,所以追蹤這種操作,就是捕捉新聞。
不過,168不允許張貼傳真稿,因為那是別人的著作,發表權在作者本人。
至於外界有人販賣傳真稿,那是別的網站的經營行為,168不干涉別人,但也不歡迎別的網站到168來「拉」傳真稿。
此外,曾經有人來電話,想要「認識」發稿人、「聯繫」發稿人,168一概拒絕,這都是因為168必須堅守傳播媒體的紀律,保護消息來源。
阿藍必須假設,每一份傳真稿可能都有暗記、您的e-mai adress可能曾經留在某一投顧的申請表格中,只要您與人交換傳真稿,就可能暴露自己的隱私。當然也可能只是一種單純的資訊交流,無論如何,總是有暴露隱私的風險。
168的會員資料不要求網友填寫真實資料,就是不想保存您的隱私,希望網友自己要多愛自己一點。
一點意見,敬請參考!!
|
|
|
(第
2
篇)
站長阿藍
於 2004/10/31 下午 06:00:00
說: |
追蹤市場操作,發表在168上面,根據著作權法,著作權在於發稿版主。
|
|
|
(第
3
篇)
大揚老六
於 2005/1/21 下午 09:00:00
說: |
我家的分析師都嘛是叫助理自己發.沒被168刊登很丟臉.好像沒會員一樣.
|
|
|
(第
4
篇)
老5
於 2005/1/21 下午 09:03:00
說: |
樓上老6,你說的是沒會員的菜鳥老師來168打知名度,老闆有交代,來168要記得就地大小便....沒品!
|
|
|
(第
5
篇)
期門盾甲套利系統設計工程師
於 2005/10/6 上午 08:31:00
說: |
請問如何申請[市場新聞]的專欄..不定期發表解盤訊息?? -------------------------------------------- 網管說明:請致電客服中心!
|
|
|
(第
6
篇)
謝謝!
於 2006/11/25 下午 04:51:00
說: |
謝謝!
|
|
|
(第
7
篇)
p
於 2009/1/11 下午 04:26:00
說: |
p
|
|
|
(第
8
篇)
。
於 2021/9/19 下午 05:59:00
說: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