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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貼者: |
奇異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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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14 下午 12: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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橘下周五倒閣 五天內表決(內行的都知道,這昭其實是要用來跟國民黨要籌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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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
橘下周五倒閣 五天內表決 在二次總統罷免案再遭否決後,親民黨主席宋楚瑜昨天宣布,親民黨所提的倒閣案(不信任案)已經跨過三分之一立委提案門檻,預定在下周五院會中提出。宋楚瑜說,如果倒閣成功,陳水扁總統只換閣揆、不解散國會,親民黨會一直倒閣下去,務必完成罷扁的目的。
依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規定,倒閣案提出七十二小時後,應於四十八小時內以記名投票表決。而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倒閣案應於院會報告事項前提出,主席收到後即應報告院會,並不經討論,交付全院委員會審查。
全院委員會應自倒閣案提報院會七十二小時後立即召開,審查後提報院會表決,而審查和表決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完成,如果沒有限時完成,就視為不通過。因此,倒閣案只要一啟動,五天之內就得定案。立法院議事處長周萬來表示,七十二小時是憲法設計的「冷卻期」,在審查開始之前這七十二小時內,仍然可以撤簽。
如果親民黨在下周五(二十日)院會報告事項前提出倒閣案(約為上午十時),立法院最晚要在二十五日上午十時之前,完成倒閣案的處理。依一般議事程序安排,立法院必須在二十三日、二十四日兩天內進行審查及表決,才趕得及在時限之內完成。
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倒閣案若獲得全體立委二分之一以上贊成,行政院長應於十日內提出辭職,並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國會。
立法院目前有四個倒閣案。國民黨立委朱俊曉、孫大千各提一案,都已跨過成案門檻,但因黨中央態度保留,暫時「留中不發」。無盟雖提出倒閣案,但並未積極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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