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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篇)
於 2006/12/5 上午 12:02:00
說: |
這些什麼人權團體的,如果事情發生在他身上,被捅十幾刀苟延殘喘一兩個小時才斷氣,或者是被潑硫酸痛苦一兩天才死去 然後在陰間看著殺他的人被假釋出獄,還看到那個人笑著跟女友打炮完全沒有良心不安,看他還會不會要求廢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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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篇)
賣火炭
於 2006/12/5 上午 12:13:00
說: |
行其無限!!!!!!!!!!!!!
不准打折~關ㄏ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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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篇)
*.*
於 2006/12/5 上午 12:14:00
說: |
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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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篇)
fk93
於 2006/12/5 上午 12:19:00
說: |
關在監牢 不事生產 國家還得養牠 憑什麼 那些惡徒犯案時 會考慮被害人的人權嗎 憑什麼 受制裁時就要說人權 國內民風 每況愈下 再唱高調 國家就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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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篇)
死刑令
於 2006/12/5 上午 12:21:00
說: |
支持 絞刑 車裂 鞭刑 5馬分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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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篇)
廢除死刑
於 2006/12/5 上午 12:26:00
說: |
殺人犯
強姦犯
會更多喔
那些犯人會感謝你的
繼續殺繼續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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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
篇)
...
於 2006/12/5 上午 12:27:00
說: |
等好人死光了 還是跑光了 再恢復死刑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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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
篇)
於 2006/12/5 上午 12:33:00
說: |
以後若是抓狂受不了就可以殺人了,反正又不會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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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
篇)
散戶
於 2006/12/5 上午 01:16:00
說: |
治亂世用重典 台灣已經夠亂了 該死的還不死 台灣會越來越口憐如同一些外勞的國家(其實已經有台勞了....) 用公投來決定要不要廢死刑 不要讓那些少數,自以為是菁英的豬來決定... 人權團體......考慮施害者的人權....卻不考慮被害者(家屬)是如何想的.... 所以這叫人權團體ㄇ.....實在好笑...這種團體看看就好啦 台灣粉難廢死刑的,因為會有一堆人反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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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
篇)
於 2006/12/5 上午 01:16:00
說: |
國外先進國家之所以可以廢除死刑 是因為他們有著可以教化犯罪者的教育
台灣連基礎教育都有問題 還教育罪犯勒????
台灣的犯罪者一堆都是前科累累 等台灣有能力將這些人改邪歸正 才有廢除死刑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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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
篇)
…
於 2006/12/5 上午 01:28:00
說: |
參考大陸的刑法吧… 一批一批槍決… 當這些反死刑的人士,他的家人被惡徒強姦、殺害,然後告訴他,這種殺你家人的惡徒是要保護的,是要講人權的,要尊重的,你還會反死刑嗎??你還會想保護這些當初對你家人惡狠狠的人嗎… 警愓是必要的,死刑就是一種警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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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
篇)
奇異果日報
於 2006/12/5 上午 08:15:00
說: |
由回應已經很清楚知道 只要能嚴肅慎重地執行死刑 死刑在台灣沒有廢除的必要 尤其現在犯罪手法越來越粗殘 廢除死刑無異是給犯罪者鍍上一層保護膜 我真的覺得廢除死刑 只是為了讓國際上 對台灣的人權分數評價高一點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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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
篇)
chrisky
於 2006/12/5 上午 08:40:00
說: |
叫那些受害者全部到人權團體協會抗議 受害者不是他們的家人當然是不痛不癢 只會顧壞人的人權 那好人的人權就該死被踐踏 誰來替他們要公道 他們家人一輩子傷痛要怎麼撫平 這些人權團體真是沒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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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
篇)
呵呵
於 2006/12/5 上午 08:46:00
說: |
人權團體
我不僅要冷笑一聲! 哈
一個道貌岸然,自以為是的團體 一個永遠站在惡魔的角度看人權的團體 一個從未站在善人的角度看人權的團體
今天如果投票決定要不要廢除人權團體,我相信答案會比廢除死刑更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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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5
篇)
過河兵
於 2006/12/5 上午 08:55:00
說: |
本人主張廢除死刑
改成用鞭刑....鞭到死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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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
篇)
104
於 2006/12/5 上午 08:57:00
說: |
人權團體是壞人律師 好人(受害者)都活該 人權團體是幫壞人(加害者) 小心惡有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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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7
篇)
忠貞國民黨黨員
於 2006/12/5 上午 08:58:00
說: |
本人主張廢除死刑
把過河兵鞭刑....鞭到死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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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8
篇)
忠貞國民黨黨員
於 2006/12/5 上午 08:59:00
說: |
本人主張廢除死刑
把過河兵鞭刑....鞭到死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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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9
篇)
忠貞國民黨黨員
於 2006/12/5 上午 09:00:00
說: |
本人主張廢除死刑
把過河兵鞭刑....鞭到死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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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0
篇)
過河兵
於 2006/12/5 上午 09:01:00
說: |
找Achilles把忠貞國民黨員姦到死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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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1
篇)
國安雞精
於 2006/12/5 上午 09:01:00
說: |
治亂世用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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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2
篇)
過河兵
於 2006/12/5 上午 09:12:00
說: |
治亂世用重典, ~~~~~~~~~~~~~~~~~~~~~~~~~~~~~~~~~~~~ 現在是太平盛世
鞭到死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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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3
篇)
忠貞國民黨黨員
於 2006/12/5 上午 09:15:00
說: |
本人主張廢除死刑 但像過河兵這種吃裡扒外的傢伙 我建議 把過河兵鞭刑....鞭到死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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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4
篇)
過河兵
於 2006/12/5 上午 09:19:00
說: |
您爸正在鞭你老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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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5
篇)
忠貞國民黨黨員
於 2006/12/5 上午 09:22:00
說: |
我老母是台灣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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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6
篇)
害群之馬
於 2006/12/5 上午 09:26:00
說: |
本來這個版好好的 只要忠貞的國民黨員和過河兵一出現 就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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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7
篇)
忠貞國民黨黨員
於 2006/12/5 上午 09:33:00
說: |
是過河兵先來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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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8
篇)
pp
於 2006/12/5 上午 09:34:00
說: |
非常贊成恢復死刑 尤其知法犯法者 累犯者 更要加倍其刑 覆監服勞役 生產自持 或家屬給附其生活費 百姓納稅錢不供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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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9
篇)
替天行道
於 2006/12/5 上午 09:45:00
說: |
那些自稱人權團體的人,等到他們的家人發生滅門血案,被喪心病狂的歹徒殺害分屍後,看他們還會不會談廢除死刑,人權如果是用來保護泯滅人性的歹徒,那這種人權只不過是助紂為孽的工具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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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0
篇)
過河兵
於 2006/12/5 上午 09:51:00
說: |
(第 15 篇) 過河兵 於 2006/12/5 上午 08:55:17 說:
本人主張廢除死刑
改成用鞭刑....鞭到死為止
(第 17 篇) 忠貞國民黨黨員 於 2006/12/5 上午 08:58:26 說:
本人主張廢除死刑
把過河兵鞭刑....鞭到死為止 ~~~~~~~~~~~~~~~~~~~~~~~~~~~~~~~~~~~~~~~~~~~~~~~~~~~~~~~~~~~~~~~~~ 誰是來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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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1
篇)
過河兵
於 2006/12/5 上午 09:58:00
說: |
(第 27 篇) 忠貞國民黨黨員 於 2006/12/5 上午 09:33:18 說:
是過河兵先來鬧的 ~~~~~~~~~~~~~~~~~~~~~~~~~~~~~~~~~~~~~~~~~~~~~~~~~~~~~~~~~~~~~~~ 您爸已經盡量克制只看股票版和民生版 少看政治版 這個雜碎那次開版不是針對您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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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2
篇)
過河兵
於 2006/12/5 上午 10:00:00
說: |
誰不知道版主是綠的 您爸有說 把版主鞭到死為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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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3
篇)
過河兵
於 2006/12/5 下午 06:55:00
說: |
槍決喊卡 今年死刑零執行 更新日期:2006/12/05 18:09 法務部批准今年第一件死刑執行令,原訂在4日晚間,槍決受刑人鍾德樹,不過法務部卻「史上頭一遭」,同意律師閱卷,所以暫時槍下留人,換句話說,今年還是有可能,創下死刑零執行的紀錄。頭帶安全帽的嫌犯鍾德樹,2001年犯下桃園佳育心算中心縱火案,釀成3死18傷的悲劇,全案在2003年判決死刑定讞,一拖2年多,直到12月1日法務部才批准槍決執行,不過現在,卻跳出了義務律師團,試圖拯救鍾德樹的生命。
死刑犯鍾德樹的槍決執行令,是法務部今年批准的第一件,但很有可能因為律師團,史上頭一遭向最高檢閱卷後,而扭轉鍾德樹死刑的命運,但看在縱火案的死者家屬來說,他們痛批嫌犯鍾德樹始終毫無悔意。
現在事隔5年,心中的痛他們不願再提,鍾德樹是生是死,也和他們毫無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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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4
篇)
於 2006/12/6 上午 12:54:00
說: |
(第 29 篇) 替天行道 於 2006/12/5 上午 09:45:08 說:
那些自稱人權團體的人,等到他們的家人發生滅門血案,被喪心病狂的歹徒殺害分屍後,看他們還會不會談廢除死刑,人權如果是用來保護泯滅人性的歹徒,那這種人權只不過是助紂為孽的工具罷了! --- 論點好相似XD 我是1F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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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5
篇)
王八
於 2006/12/6 上午 01:18:00
說: |
笑死人了
歹徒犯案殺了人
我們還要保護歹徒的人權 不能處死刑
那無辜被殺死的人人權又在哪??
難不成那些自以為是的所謂人權團體能還給他們生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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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6
篇)
很簡單
於 2006/12/6 上午 01:22:00
說: |
想死的人 殺了幾個政客 算是為民除害 而且法律不能判你們死刑喔 不錯喔 算是對社會做了一些功德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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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7
篇)
頭殼空空
於 2006/12/6 上午 01:42:00
說: |
難怪妳們都賭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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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8
篇)
...
於 2006/12/6 上午 01:46:00
說: |
只會拼選舉 其他的一概亂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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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9
篇)
阿修羅
於 2006/12/6 上午 04:31:00
說: |
我不贊成目前執行死刑的方式..
刑罰的主要目的在懲戒及教育..
目前執行死刑的方式,這兩點都沒達到..
要就廢除死刑,不然就應依照犯案的惡劣程度
及悔意,分幾種死法:注射,槍斃,砍頭,油炸,剮刑..
執行時應在電視台播出..
這樣才有教育社會的意義..
像陳進興這種惡徒..
偷偷摸摸的被槍斃,什麼時候死的都不知道..
實在沒什麼教育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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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0
篇)
小小
於 2006/12/6 上午 04:42:00
說: |
大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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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1
篇)
金庫理財網
於 2006/12/6 上午 04:50:00
說: |
大家好啊,有空來坐坐^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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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2
篇)
於 2006/12/6 上午 08:46:00
說: |
39樓的讚啦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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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3
篇)
笑死人
於 2006/12/6 上午 08:59:00
說: |
昨天還聽人權團體說...
即使是受刑人也有人權,我們沒有權利剝奪別人的生命
笑話!
這些被判死刑的”人”,還有資格稱之為”人”嗎? 除了肉體是個人的身體之外,其心神早與獸類無異 你能跟獸類談人權嗎?
人權是給人用的,不是給獸類用的 人權是給懂得做人的人用的,不是給不知人為何物的人用的
人權團體扭曲人權,不懂得為懂得做人的人保護權利 卻儘做些人神共憤的事,不如改名叫”獸權團體”算了!
一個人要懂得什麼叫做人,才有資格當人,才有資格談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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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4
篇)
事實的真相
於 2006/12/6 上午 09:12:00
說: |
那群人拳團體的渣
應該跟罪犯有勾結 才會這麼拼命想廢除死刑
不然淦麻只去同情罪犯 不去關心受害家屬
垃圾團體 因為有他們 所以台灣會更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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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5
篇)
殺人者.....死
於 2006/12/6 上午 09:33:00
說: |
台灣人太自由了 連殺了人也要要求人權團體去支持他們希望饒過他們 莫名其妙 換你家的人被殺你還會去要求殺人者不用判死刑嗎 可笑的無知殺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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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6
篇)
小p
於 2006/12/6 上午 09:38:00
說: |
不要死刑 通通醃掉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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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7
篇)
無聊
於 2006/12/6 下午 07:42:00
說: |
無聊到極點的一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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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8
篇)
1
於 2006/12/6 下午 08:18:00
說: |
主張廢除死刑的人,一律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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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9
篇)
嘿嘿
於 2006/12/6 下午 08:37:00
說: |
以後政治豬優先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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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0
篇)
奇異果日報
於 2006/12/20 下午 11:13:00
說: |
廢除死刑聯盟:今年首件死刑令盼法務部先撤回 【中時電子報方佳怡/台北報導】
法務部十二月一日批准今年第一個死刑定讞的執行令,六年前在桃園一心算班縱火,導致死傷慘重的死刑犯鍾德樹將遭執行槍決。
廢除死刑聯盟展開搶救行動後,在律師獲准閱卷聲請且提出死刑違憲釋憲聲請後,鍾德樹死刑令暫未執行,不過由於法務部執行令已發出,鍾德樹還是在生死間徘徊,廢除死刑聯盟今(二十)日召開記者會表示,希望法務部在釋憲結果未出爐前,先撤回死刑執行令。
廢除死刑聯盟表示,鍾德樹是史上首名在死刑執行令發出三天後,仍然存活的死刑犯,且依據刑事訴訟法第四百六十一條,死刑執行令在經過三天後仍未執行,效力是否存在也值得關注。鍾德樹的律師已向大法官提起死刑違憲的釋憲聲請,希望法務部在釋憲結果未出爐前,先撤回死刑執行令,更盼檢察總長能為鍾德樹提起非常上訴。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吳佳臻強調,人權團體搶救死刑犯的行為,絕對不是保障壞人,而是認為不管好人或壞人的生命都一樣重要,因此認為法務部奪走人民生命的決定,應該更為審慎。
廢除死刑聯盟表示,鍾德樹在犯案前,曾到桃園分局埔子派出所詢問員警,如何確保及主張其債權,但經員警告知無憑據難以主張後,在萬念俱灰下,才購買汽油到債務人的兒童心算班縱火,造成三死十八傷,最後被判死刑定讞。
廢除死刑聯盟說,鍾德樹的案例值得大家深思,是否會有一個被認定罪無可赦的人,犯案之前還先去找警察,如果答案是否定,是否代表鍾德樹罪不致死,還有其他矯正行為的可能性,法院的量刑是否也有改進的空間,值得社會各界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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