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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168
張貼者: 翁立民
時間: 2018/4/15 上午 12:41:00
標題: 真人真事:我向法官追討80萬賄款 他給了!
法官:有時候別人拜託我、有時候我要拜託別人…
內容:



翁立民專欄
真人真事:我向法官追討80萬賄款 他給了!
法官:有時候別人拜託我、有時候我要拜託別人…

一位定居大陸的股市主力朋友不敢回台灣,他因為炒股案一審敗訴,所有的被告一起湊了400萬給《A法官》,請《A法官》幫忙去請託高院法官,結果案子判下來,所有的被告還是判有罪,《A法官》退還了320萬,剩下80萬不退的理由是「已經給人家了,不好意思去跟人家追討。」

▲法官等我送錢 空手赴約
我聽了很生氣,當天打電話給《A法官》,約他在台北天成飯店吃套餐,結果這位法官遠道而來,我們邊吃邊聊,話題都是聊天文物理、星星太陽,一個多小時以後,紅酒喝完了,菜也吃得差不多了,《A法官》滿臉疑惑,不知道我約他來到底是拜託什麼案子,怎麼都聊一些宇宙太空的話題。

▲法官,那80萬什麼時候還?
終於等到《A法官》忍不住了,他站起來說要回家,意思是要我趕快講清楚要拜託他的事情,然後把價錢談一談。
平常在這個時候,就是法官收錢走人的時刻,沒想到我卻說,「你那80萬什麼時候還?那位股市主力都躲到大陸去了。」
這時《A法官》兩耳通紅,吞吞吐吐,驚魂稍定之後,結結巴巴的說,「你去問一下那位朋友,我記得我們說好了,這件事情已經結束了。」
我說:「好,我會把你的話轉達,後天換我去拜訪你。」

▲以後收錢要不要透過我
兩天之後,我把朋友跟我的電話錄音帶著,去找《A法官》,《A法官》到車站去接我,聽完電話錄音,終於答應給錢,但是要再過兩天才付款。
第三次見面,我與《A法官》坐在大轎車裡,高高興興地聊起法院的腐敗,聊起馬英九的愚蠢幼稚,聊起法官們成群結黨聚會洗三溫暖的聖地,臨別前,《A法官》從車子座椅下方拿了一包錢給我,要我點算是不是80萬,我根本沒算就說:「以後對外收錢,要不要透過我比較安全?」

▲我沒做那個 這次是例外
《A法官》說:「我平常沒有做這個,這次是朋友介紹拜託我才做,我們平常光是處理其他法官拜託的案子就很忙了。這個圈子就是這樣,有時候別人拜託我,有時候我要拜託別人,大家互相啦。」
以上是我的親身經歷,台灣的法院根本不用刑求、催眠、色誘、打針…,法官直接判你有罪就行了。如果你怕法院,想要勝訴就給錢,給錢之後如果敗訴,那就是給太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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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曾被法官冤判,名譽毀壞,兒女蒙羞,人生走入絕境嗎?
▲ 你曾立誓要讓惡法官受到道德和法律制裁嗎?
▲ 你的親朋好友曾被惡法官以冤錯假案傷害嗎?
(投稿信箱: 168@168abc.net 我們全力保護您的真實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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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篇) 本省閩南綠色司法  於 2018/4/15 上午 04:32:00  說:

不意外

(第 2  篇) 也真的很敢  於 2018/4/15 下午 05:58:00  說:

這個法官
敢三度跟總編見面
也真的很敢
看到這篇實在心裡很痛恨
殊不知,常常一個案子的定讞,關係到一個家庭的存廢


(第 3  篇) 請教翁立民  於 2018/4/16 下午 08:47:00  說:

真人實事?

真正笑死人,這種"真人實事"我每天可以寫100個

比妓者抄ptt當新聞還不如


(第 4  篇) 請教翁立民  於 2018/4/18 上午 12:42:00  說:


不是說自己敢公布姓名很帶種?

真帶種就公布那個A法官姓名,為民除害不是很好?

還是你翁立民怕被法官報復?


(第 5  篇) 請教翁立民  於 2018/4/18 上午 12:52:00  說:

知情不報,與共犯何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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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篇) 台北市調查站  於 2018/5/12 上午 01:16:00  說:

翁總 高層對這案有興趣...

喝咖啡聊聊........


(第 7  篇) 總編輯翁立民  於 2018/5/12 上午 01:25:00  說:

你們要不要謙虛一點?調查局有什麼高層?最大的官也只是部會底下一個小小局處長。
現在,還想請你的高層來嗎?
去別的地方玩吧,我是 跑政治新聞出身的,不是沒見過官。


(第 8  篇) 真好笑  於 2018/5/12 下午 07:48:00  說:

樓上幾個綠營的
你們在護什麼?
還假裝自己是調查局
真好笑


(第 9  篇) 詐騙集團  於 2018/5/12 下午 08:14:00  說:

高層是誰?講清楚啦!
別只靠嘴砲,笑死人了!!


(第 10  篇) 兩蔣遺毒  於 2018/5/13 上午 09:33:00  說:

如果可以收錢判案,那當然也可以依指示判案囉~
審判獨立?堵你的嘴巴用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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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  篇) 請教翁立民  於 2018/5/17 上午 01:44:00  說:

一個只會嘴炮編故事的人,口氣還這麼大?

真不愧是妓者出身。


(第 12  篇) 翁立民  於 2018/5/19 上午 03:53:00  說:

給11樓:
你跟我一樣公布自己的姓名地址電話,我就打電話告訴你,那一個法官收錢,被我討回80萬。
你就是個卒仔,躲起來說話,不敢像我,敢說就敢公布自己姓名負責任。

你也別裝了,我早就試過,政府官員沒有一個想知道真相,連法院都不想知道。你以為政府想要辦貪瀆案嗎?我看蔡英文政府沒這種人。


(第 13  篇) 自由電子報  於 2018/7/18 下午 02:07:00  說:

自由電子報
發布時間 2018年7月18日06:00
更新時間 2018年7月18日07:43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有「吸奶法官」諢號的台中高分院前法官胡景彬(已入獄),六年前在法官任內「賣案」收賄三百萬元,最高法院今年四月判刑十六年定讞;他先前另有四千六百萬元財產來源不明案,被判刑四年六月,台中高分院今年五月裁定,這兩案合併應執行刑十八年六月,胡景彬認為刑期太長提抗告,最高法院昨認定未違反法令,駁回抗告,刑期確定十八年半。

胡景彬收賄、財產不明 兩案合併執行

胡景彬此兩案還各被判處併科罰金六百萬元、四百五十萬元,台中高分院同案裁定合併科罰金九百萬元,昨也與刑期一同定讞。

胡景彬案發後被停職,有罪定讞後因褫奪公權而免職;監察院二○一四年通過決議彈劾胡,但司法院職務法庭四年來仍未做出懲戒處分,監委高鳳仙今年三月發函司法院催促加速審理。

胡景彬的財產來源不明罪,於前年十月先行定讞,十月卅一日入監,今年一月十二日獲准假釋,短暫出獄;但收賄罪於今年四月廿六日定讞,同月卅日再入監。

六十八歲的胡景彬,一九七九年任法官,有三名妻妾、六名子女,最寵三房黃月蟾;胡當法官時就開始投資地下錢莊放高利貸,與地方業者交陪密切,一九九七年被檢舉經常上酒店,且都指定大胸部的小姐坐他大腿陪酒,席間解開酒女的胸罩當眾「吸奶」,被戲稱為「吸奶法官」,每次花費至少五萬元。胡景彬為此醜聞被休職三年後復職,二○一○年又被檢舉暗示律師索賄,特偵組「正己專案」盯梢三年後收網。

判決指出,胡景彬二○一二年承辦「中港大飯店股權爭奪」民事訴訟,當事人邱錦珠一審敗訴,期望能在二審時翻案,透過黃月蟾搭線,找上二審法官胡景彬「處理」;胡景彬為邱女分析擬定訴訟方向,施壓訴訟對造逼迫和解;同年八月雙方和解後,邱女以三百萬元現金與高價琉璃「答謝」胡景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