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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168
張貼者: 總編輯翁立民
時間: 2019/8/17 下午 12:54:00
標題: 陽信銀行抗議 要本報澄清道歉
翁立民:跟我發脾氣沒用!
內容:


陽信銀行抗議 要本報澄清道歉
報導致和園貸款 內容子虛烏有 實有惡意


明永聯合法律事務所函
受文者:翁立民
主旨:為168周報第439期報導事,代陽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函告 台端下列是項,如說明,請 查照辦理。
說明:
一、 本件係依陽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委任辦理。

二、 據上當事人稱:「
(一) 翁立民先生係168周報之發行人及總編輯,該報於民國108年7月27日第439期第12版面之向雲天專欄,刊載標題為『驚傳陽信銀行承接致和園貸款36億、為何陽信銀行財迷心竅?如七月半的鴨子傻傻直往火裡跳』報導,指摘財政部曾於5/15日以公函向各家銀行表示致和園土地案涉有違法放貸、偽造文書情事並涉訟,勿再違法轉貸;據傳陽信銀行本月依然冒險吞下這一顆訴訟炸彈,將來該土地會被法院判歸誰屬,否則銀行怎麼保障擔保品不會成空?陽信銀行的行徑如此詭異,對照業內傳聞有高額退佣收買銀行高層;本專欄正在追蹤報導,經向訴訟原告求證,原告在五月間已發存證信函告知陽信銀行董監事表明本案仍在訴訟中,陽信銀行已非善意第三人等內容(以下簡稱系爭報導)。

(二) 經查,系爭報導指述之仁愛路致和園土地,原所有權人家族成員間及後續買受土地之人,固曾因該土地產權之歸屬爭議,於司法機關發生民、刑事訴訟,其中民事訴訟部份,該案件已於107年5月間經台灣台北地方法院判決,認定柯陳幸佳女士移轉訟爭土地所有權予張輝明先生之行為,以及張輝明先生移轉訟爭土地所有權予迅邦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迅邦公司)等行為均合法,上開民事案件並於於108年3月間判決確定,該土地上之涉訟登記亦經塗銷。刑事案件部分,經台灣台北地方檢察署調查後,認定張輝明先生與柯陳幸佳女士並無共犯不法犯行,柯陳幸佳女士與張輝明先生簽署之買賣契約書尚無虛偽,因而為不起訴處分,台灣高等檢察署並於於107年4月間駁回再議。

(三) 本行受理迅邦公司之貸款申請案時,上開民事案件業已確定,土地登記謄本已無涉訟登記,所有權人迅邦公司自有權處分該土地,本行即依規定評估其信用及擔保品,並參考外部專業單位鑑定擔保品價值,認迅邦建設已提供足額擔保,經本行相關業管單位審查後,同意本件貸款案,並設定最高限額抵押權新台幣(下同)36億元准予貸款。本行就上開貸款案件之申請,悉依規定辦理,適法有據,尚無違法,更無惡意承攬貸款情事。

(四) 上開事實,均存在於系爭報導前,翁立民、向雲天等人竟仍指述本行明知涉訟中,依然冒險吞下此訴訟炸彈、該土地權屬未定,以及土地涉有違法放貸與偽造文書等不時之事,並將抵押權設定金額36億元錯誤指述為貸款金額。此外,財政部未曾於於5月間以公函檢送致和園土地資料予台灣各家銀行,表示該土地涉有違法放貸、偽造文書、且仍涉訟情事;系爭報導表示業內傳聞有高額退佣收買銀行高層,更是子虛烏有。翁立民、向雲天等人於系爭報導前未曾向本行查證,逕行指述上述不實之事,實有惡意。

(五) 系爭不實報導內容,業已侵害本行信譽及相關人員之名譽,對本行及相關人員造成嚴重損害。特委請 貴律師代為函告168周報、翁立民、向雲天等,請於文到後10日內,於168周報第440期或第441期,於專題報導欄位刊登澄清啟事,並對本行致歉,還原事實真相,以回復本行信譽,否則本行將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三、 爰代函達如上,請依限辦理、庶免訟累為禱。

正本:168文創媒體股份有限公司、翁立民、向雲天
附本:陽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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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立民:跟我發脾氣沒用!

翁立民敬覆如下:
1. 尊函要求本人澄清致歉,還原事實真相,以回復信譽…。既然要求我替你們做這麼多事情,我致電請律師將全文的文字檔傳送到我的信箱 168@168abc.net,竟然置之不理,害我老先生依照你的來信逐字打電腦,陽信董事長陳勝宏器量何小哉,非常不友善,論做人,還是應該向林文郎先生多學學。

▲你要找財政部長拍桌子才對
2.尊函說,「財政部未曾於於5月間以公函檢送致和園土地資料予台灣各家銀行…」。別裝無辜了,我們已經將財政部公函刊登在本報第437期12版(7/13發行),想要看舊版面就打電話來找我,要不然就自己去中山南路《國家圖書館》找本報的舊報紙。
但是你們跟我生氣有用嗎?財政部通發給各銀行的公函,為什麼陽信沒有?你們要去找財政部長拍桌子才對啊!你要比財政部還要兇,以後發公函才不會獨漏你們家。

▲文字陷阱 拿佣金的人嚇死了
3.尊函說:「報導表示業內傳聞有高額退佣收買銀行高層,更是子虛烏有…」。我趕快去找報紙來看,原文前後句是說:「陽信銀行的行徑如此詭異,對照業內傳聞有高額退佣收買銀行高層,預料真相將會逐漸浮出水面。」這句話用了《對照》兩個字,被《對照》到的當然是拿佣金的人,至於沒拿佣金的人當然沒有《對照》到,你們急著對號入座幹什麼!好吧,我承認作者這一句話動用了文字陷阱,玩弄一點小技巧,把拿佣金的人嚇死了,為了引起社會動亂,這要小聲道歉。

▲法官無法推翻這種合理傳聞
4.但是《對照》佣金這個傳聞,絕對合情合理。我舉三個例子:
第一,致和園的土地有訴訟註記,安泰銀行信託30億。第二,2011年致和園的土地能先從安泰銀行貸款9.05億,等到2年以後,安泰銀行才對仁愛路致和園土地做出抵押權設定。第三,安泰銀行最先是貸款24.9億元給資本額僅有50萬元的迅邦建設。
以上三個例子,一般銀行都不會放貸,除了《佣金》財迷心竅之外,還有什麼更合理的邏輯?就算是法官也無法推翻這種合理傳聞。

▲自古有佣金 佣金讓人更勇敢
5.我對陳勝宏很好奇,致和園冒貸案非常有名,每一家銀行都躲遠遠的,所以安泰銀行一直想要擺脫這個大麻煩,如果是塊肥肉怎麼會沒人敢要呢?可是你們律師信卻寫得好像不知道這回事情一樣,將整個核貸流程描寫得很無辜,為什麼你們這樣天真無邪?為什麼你們不食人間煙火?既然《佣金》是子虛烏有,那還有什麼更合理的解釋,讓小小的陽信銀行吞下這麼大的訴訟炸彈?

▲承接訴訟炸彈 要怪自己糊塗
6.尊函說的民刑事案件判決確定,但卻沒說還有好多案件在訴訟中,五月間陽信董監事都收到存證信函友善告知,現在裝無辜已經晚了,這要怪你們自己財迷心竅,承接了一顆訴訟炸彈,你要怪董事會自己糊塗,怪我有什麼用?怪我就可以免除訴訟糾纏嗎?怪我就能擺脫36億風險嗎?

▲你們去找立委何志偉幫忙吧
7.陽信銀行麻煩大了,以後訴訟不斷,永無寧日,甚至將損失36億元,我深表同情,但我真的幫不上忙,你對我發脾氣是沒用的,你們去找立委何志偉吧,他是你們家的小孩,你們找他幫忙看看,說不定他也跟我一樣束手無策。

▲你們一定要堅強的活下去!
8.陽信銀行本來可以為一千個家庭提供貸款服務,現在卻把36億元孤注一擲在這個訴訟炸彈上,雖然前途凶險,但你們一定要堅強的活下去!
版面不夠,下次繼續談,《168周報》總編輯翁立民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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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篇)  於 2020/6/23 上午 11:39:00  說:



(第 2  篇) 美國臺灣州  於 2020/6/23 上午 11:47:00  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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