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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篇)
168雲端法律事務所
於 2021/2/17 下午 08: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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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回響 跟萬事達金流做生意 一簽約您就輸了 文:劉公俊
看到《168周報》報導萬事達金流,真是遲來的正義,我將我的經驗補充分享給大家。 在現今店家開店做生意,都希望能用電子支付、刷卡系統等收款方式,但是你企業若使用萬事達金流,成為他們所謂的特約商店時,陷阱將隨之而來,您的企業將永無寧日
▲務必注意條約限制 通常會要求您:每月須要刷卡最少多少金額.這金額因企業體的規模隨時會往上調整,有的企業每月2000萬,有的企業8000萬,所以他會讓你追不上。這樣,他就可以向你收取手續費3.5%了,你原先斤斤計較的利潤,都沒了。
▲不要輕易綁約 第二個手法就是綁約,通常一約3年,期間約定您不能使用其他同質性的支付系統(就是別想跑了),否則1家賠償50萬元,據悉,就有業者這樣被求償450萬元,目前雙方在最高法院上訴中。
▲你要請款 他會百般刁難 再來,你要請款,他會百般刁難、藉故推託,你急著請款周轉,他慢慢來,你等不及了,最後跑去跟其他第三方支付公司簽約,就中計了…
▲你要錢?先給他錢再說 如果你能等他慢慢撥款,不缺錢,他就要求您先給他50%的保證金,才能請款,意思是:你要錢?先給他錢再說。你依約匯款保證金了,雙方溝通到此,也要一些時日了,你無錢周轉做生意或是淡季,1個月不小心做不到最低業績,他就扣掉3.5%手續費(他說了算,因為你沒有做到業績)剩下的還會慢慢、慢慢、很慢,真的很慢才給你,你去看法院判決書「慶云公司」的例子,就知道有多慢了。
▲無限輪迴,又中招 到這裡,你會真的不想跟他做生意,然後就回到上面第3點,又中計了 好吧!我堅持不跟其他第三方支付業者簽約,我只想領回自己的50%保證金,總可以吧?答案是:不行。因為風險控管的原因、因為消費者若要申請刷退,我總要有擔保金支付吧?!
▲天啊!保證金要等540天 那麼,擔保要多久?180天或是540天,還是他說了算。 老子1年半(540天)不做生意,跟你拚了,總可以了吧?可以,你必須要在沒有電子支付、刷卡系統的支持下,撐過18個月,期間若是公司不幸倒了….
▲小心債權不得轉移 倒了?我債權轉移、讓渡債權可以吧?答案是:不行! 不信?你回家去翻翻當初簽的合約,裡面一定有寫:債權不得轉移。
▲到底有完沒完 還有還有,萬事達公司的網頁,霸氣的寫到至少4個單方面就能暫停、拒絕或終止您的使用權利,無須跟你說一聲。並且無須負擔任何損害賠償承擔責任
1. 您同意本公司有權基於單方判斷,包含但不限於本公司認為您已經違反本服務條款的明文規定及精神,將暫停、中斷或終止向您提供本服務 2. 您同意本公司在發現異常交易或有疑義或有違法之虞時,不經通知有權先行暫停或終止您的帳號、密碼,並停止您使用本服務之部份或全部功能。 3. 您同意在必要時,本公司無需進行事先通知即可終止提供本服務,並可能立即暫停、關閉或刪除您的帳號及您帳號中所有相關資料和檔案。 4. 您同意本公司有拒絕您加入會員之權利,無需進行事先通知即可先行暫停或終止您的帳號、密碼,並停止您使用本服務之部份或全部功能。
▲看完以上,如果你還想跟他簽約,我想,你應該也是詐騙集團了。 ▲對了,假如你是詐騙集團,萬事達金流會吞掉你的錢,因為你不敢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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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篇)
168雲端法律事務所
於 2021/2/17 下午 09: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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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事達金流佈滿第三方支付的陷阱(3) 胡世均先侵占一億元 再拖欠賴帳 後扣留110萬 並去控告客戶慶云公司
【本報綜合報導】根據司法院本周最新公布的裁判書顯示,本報1/9日專題報導,「萬事達金流公司」為9家生醫美容連鎖業者提供第三方支付的收款服務,賴帳後又控告這9家美容業者違約,從這9家受害者手中再掏走450萬元。而這個事件受害的9家生醫美容連鎖業者,已經共同具狀上訴高等法院。
▲萬事達金流公司 的合約陷阱 本報過去已經連續報導兩件這種「簽約就輸了」的事例,本期接續報導「萬事達金流公司」的合約陷阱,不過本期案例,卻是萬事達金流遇上強大的對手而敗訴,敗訴之後甚至不能上訴。
▲慣用手法 先賴帳再反咬客戶 這個案子是知名的生前契約禮儀公司「慶云」委託「萬事達金流公司」代收款項,為了怕「慶云」的客戶消費後要求退款,所以「萬事達」的老闆胡世均要求「慶云」要繳納一億元保證金放在銀行信託,結果胡世均又複製慣用的手法,自己先賴帳、再反咬客戶「慶云」,並且上法院控告要求加碼賠償。
▲法院:萬事達拖欠17個月 根據法院判決,胡世均的手法如下: 1.「慶云」發現,已經繳付的保證金共1億元,「萬事達胡世均」沒有把這筆錢交付銀行信託,已違約在先。 2.「萬事達胡世均」主動發函「慶云」終止合約,保證金一億元只還了一半,剩下5000萬元被胡世均扣留。 3.「慶云」請律師去催討,「萬事達胡世均」拖拖拉拉再還了2000萬元。 4. 「萬事達胡世均」仍欠「慶云」3000萬不還,竟然寄信向「慶云」要求一筆手續費差額110多萬元。 5.雙方經過一年交涉,胡世均才同意返還最後一筆3000萬元保證金,但是胡世均卻強行從中扣除這一筆手續費差額110多萬元。 6. 「慶云」第一次被強行扣錢時,本來沒有要打官司。 7.已經強行扣錢後,「萬事達胡世均」仍不滿足,再去控告「慶云」,要求再給一筆手續費差額110多萬元。 5.已經默默被坑110多萬元的「慶云」,莫名其妙又被告了,這一次不但不再容忍,而且還「反訴」控告「萬事達胡世均」白拿110多萬元,根據民法第179條後段規定,要求還錢。 6.「慶云」說,這次不但要還錢,而且前面拖欠的時間長達17個月,全部要照算利息,連本帶利一起償還。 7.結果法院判決,「萬事達胡世均」不但要償還110多萬元,還要支付拖欠期間遲延利息共175多萬元,連本帶利共要付錢給「慶云」合計286萬137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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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篇)
168雲端法律事務所
於 2021/2/18 上午 12: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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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云真厲害 不掉入陷阱!
本案「萬事達胡世均」敗訴的原因,是因為他採用的慣用手法被「慶云」識破,胡世均慣用拖欠造成簽約客戶不滿,希望迫使「慶云」另外找別家業者代理收款,製造客戶違約,如同本報1/9日專題報導中的9家生醫美容連鎖業者就是這種狀況,偏偏「慶云」就是不掉入陷阱,因此判決書中提到「被告與其他第三方支付業者合作」的爭執,法院認為沒有證據,於是「萬事達胡世均」敗訴。
▲慶云發現 保證金一億沒信託 自從本報1/9日專題報導「萬事達胡世均」事件後,陸續有簽約廠商向本報反映,他們也都是發生「萬事達胡世均」扣留保證金一半不給的現象,而在「慶云」案中也有扣留一半保證金的現象,雖然經過17個月的拖欠最終償還了,但是那是因為「慶云」自己的事業必須信託預付款75%在銀行,因此有專業能力抓到「萬事達胡世均」沒有將保證金一億元交付信託的事實,這個行為將會觸犯刑法侵占罪。
▲法官:不得扣留保證金 法官針對扣留保證金部分也根據民法第179條在判決書指出:契約屆滿終止,不論是六個月內或最長540日內,既然擔保之目的不復存在,已無收取保證金之法律上依據及原因,萬事達金流公司就應該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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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篇)
168雲端法律事務所
於 2021/2/18 上午 02: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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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立民專欄 不要拒領法院掛號信 萬事達金流 遭到鬼神薄懲
本期報導「萬事達金流公司」敗訴之後不能上訴,是因為超過上訴期限,因此官司定讞。當然以這家公司老闆胡世均的作風,一定不是自己的錯,有錯必然是法院犯的錯。
▲拒領法院掛號信 是自找麻煩 一般法院掛號信,如果寄到你家,限定你OO日內要繳費、要抗告、要上訴…,不要故意不收信,因為不收信,這封掛號信就會送去派出所,然後在你家門口貼條子叫你去派出所領掛號信。法院給你寬限10天,滿10天後開始計算期限,如果限定你20天內繳費,那就從寄存派出所10天後開始算20天,總共是30天,期限一到,不管你要不要領這封掛號信,都要自己承擔後果。所以拒絕領掛號信,別以為法院拿你沒辦法,法院就當作你已經領了,所以拒領法院掛號信其實是自找麻煩。
▲萬事達遇鬼 欺人容易欺神難 本報為守望社會安全,至今已經連續三期報導「萬事達金流公司」的種種劣跡,提醒讀者慎防陷阱,因為已經有許多案例證明「簽約就輸了」。然而本期這一個案例卻非常反常,當「萬事達金流公司」遇到鬼神,靈異事件就發生了,欺人容易欺神難。
▲沒有收到判決書 法院不相信 簡單說,「萬事達金流公司」在最近的一場官司中敗訴,本來在收到判決書20天內可以上訴,但是「萬事達金流公司」宣稱沒有收到判決書,因而耽誤上訴日期。我原以為胡世均這次又可以像欺負一般人一樣輕易得手,沒想到法院不吃這一套,像是修理刁民似的說:判決書已經寄給你了,以前至少四次也用同樣方式寄給你,你也都收到了,這次你說沒有收到,你無憑無據。
▲胡世均說謊 還是法院錯了? 到底是胡世均說謊、還是法院錯了?我將給予公平的推論: 我們在過去三個禮拜,舉證多次關於「萬事達金流公司」老闆胡世均賴帳不還還要誣賴別人的案例,所以胡世均自己錯過上訴期限還要反咬法院一口,的確符合一貫的風格。然而法院惡行也是非常多見,我同樣也不信任法院,所以是兩邊都不可靠。
▲靈異事件 縱有雷霆 不施雨露 除了兩邊都錯之外,另一種可能就是兩邊都對,胡世均可能真的沒有收到判決書、而法院可能真的送達判決書了,於是出現這種「我寄給你、你卻沒有收到」的事情,那就是靈異事件,鬼斧神工。 我看過「萬事達金流公司」37個法院裁判書,看到這家老闆胡世均多年來大吃四方,財路不正,但是根據本期報導,胡世均這次遇上「慶云公司」這塊鐵板,不但5000萬元的厚片鮮肉咬不下去,最後連110多萬元的碎肉都不許淺嚐,可見神明不允許的事情,縱有雷霆,也不施雨露。
▲萬事達遇上 鬼神為業的公司 說起來也難怪如此,網路搜尋「慶云公司」,放眼看去得到以下資訊: 提供禮儀服務與生前契約、生前契約預收費用提撥75%在『元大銀行』信託並由『財政部』監管、慶云老鼠會方式販售骨灰罈吸金79億、慶云將成本2000元的骨灰罈賣4萬6000元、慶云骨灰罈煮佛跳牆… 這樣看來「慶云公司」果然是厲害角色,而且是以「服侍鬼神」為本業的公司。
▲難道是法官故意整他? 耶…,如果不是靈異事件,會不會是法官知道「萬事達金流公司」老闆胡世均惡行太多,故意整他?算了,別瞎猜,「靈異事件」應是最佳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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