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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篇)
沒穿褲子的假老二
於 2024/8/31 下午 02:06:00
說: |
這一局就是
一石二鳥
殺白營柯文哲,抓藍營黑金
只可惜
那隻黑金牛早已不是我國民黨萬年中常委了
早跟柯文哲搞去一塊了
這次
跟我藍營沒半根毛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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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篇)
好文
於 2024/8/31 下午 02:09:00
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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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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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2024/8/31 下午 03:29:00
說: |
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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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篇)
快笑翻了!
於 2024/8/31 下午 10:24:00
說: |
有人問應議員被收押為什麼靜悄悄?
我黨坦蕩蕩,有任何貪瀆舞弊,歡迎依法偵辦,替我黨摘奸除惡
我黨絕對尊重司法司法,不煽動群眾上街頭,也不封存證據,完全配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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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篇)
快笑翻了!
於 2024/9/1 上午 11:50:00
說: |
不是說要招集十萬小草聲援嗎?
人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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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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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2024/9/3 上午 09:18:00
說: |
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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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
篇)
呵呵
於 2024/9/5 下午 07:02:00
說: |
天天喊「國民黨貪汙」
結果自己跟「前」國民黨黑金牛搞在一起被關了
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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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
篇)
柯明知違法,仍執意圖利京華城200億
於 2024/9/5 下午 09:46:00
說: |
北院指出,柯文哲經訊問後,不爭執所指部分事實,柯文哲明知增加過高、超過560%的容積予京華城一案違背法令,竟仍執意為之,貫徹意志,迥然若揭,並因此致使共犯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的京華城一案,獲不法利益新台幣200餘億元。柯文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圖利罪的犯罪嫌疑重大。
台北地院今(5日)審理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羈押案,認定柯文哲涉貪汙圖利200億餘元罪嫌重大,加上檢察官查出柯文哲在案發後手機對話有被刪除,且在檢察官到場搜索時拒不開門,已有滅證之虞,因柯的手機LINE對話等事證顯示他明知超過560%的容積予京華城一案違背法令,竟仍執意為之,貫徹意志,迥然若揭,柯文哲應予羈押禁見。
台北地院指出,柯文哲涉本案貪汙犯行,造成共犯沈慶京在京華城一案即獲有200餘億元的不法利益,影響社會層面深遠,應偏向公共利益維護,法官認為,無法以具保、責付、限制住居替代,而有羈押必要,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2款、第3款及第105條第3項規定,羈押柯文哲於台北看守所,並禁止接見、通信。
金流與對價沒有絕對關係,法院裁定多的20%容積獎勵是違法的,只是看檢方是圖利罪起訴,或是貪污罪起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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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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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2024/9/15 上午 11:03:00
說: |
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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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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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2024/9/15 上午 11:12:00
說: |
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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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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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2024/9/15 下午 03:48:00
說: |
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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