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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1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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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2024/11/29 下午 03:44:00
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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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2
篇)
祈請文
於 2024/11/29 下午 03: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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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孽 畜林貓添前科累累的問題,我在這裡再說一次
1、狗C有開一板認證孽 畜 林添茂有詐騙前科,所以狗C沒有資格對這個問題有任何的說嘴,因是他本人認證的。
2、公開兜售法院判決書有沒有違法?
狗C沒本事查林貓添詐欺罪判決書因為沒錢沒朋友,還想要看法院判決書,可以我賣的價格新台幣五千
萬,有錢你就有權利看沒錢窮鬼你就給我閉嘴就這麼簡單。
3、還有我以前說過數次,你也可以證明你沒有前科的最簡單方法就是到警察局申請”良民證”十分鐘的時間就那麼簡單,有些公司聘請員工都會這麼作,但大家都知道他不敢去申請因為他前科累累。
以上3點聲明就這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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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3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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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2024/11/30 上午 11: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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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4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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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2024/12/1 下午 02: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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