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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貼者: LEON
時間: 2025/4/22 下午 08:12:00
標題: 【 政客名嘴等等高調的公眾人物,你絕對有必要每天寫日記來紀錄你全天的一切言行。】
內容:

我先說兩個故事 :

(1) 只是玩,沒犯罪 ?

有一個人他死掉以後,到地獄的閻羅殿前接受審判,閻羅王請判官宣讀那人一生做過的壞事,一共八百多件,閻羅王最後判決那人永不超生。那人不服判決,他否認做過八百多件壞事,他說他記得最多只做過十幾件壞事而已,他聽宣判那八百多件壞事,大多數案件他都沒有印象,他懷疑是不是紀錄哪裡出錯了 ?

他從八百多件案件之中舉出其中兩件事,他認為是絕對不合理也不可能的,他也想過那些事,他確定他沒做過。這兩件事,一件是紀錄他殺過一個乞丐、另一件是殺死一群狗,他確定絕對沒有這些事。閻羅王藉著大鏡子給他看他還在世時那些案件發生時的相關景象,原來這人生前是一個富翁,曾經有一天出府大門,看見一個乞丐在他家大門前蹲著,他一看到那乞丐很不開心,就隨意朝那乞丐踹了一腳,那乞丐喊痛就跑走了,因為是踢到那乞丐的頭,那乞丐過了沒多久就死了。

另一件是那富翁有一天走在路上看見一隻狗擋了他的路,那富翁就一腳撈了那隻狗一下,想要趕走擋路的狗,那隻狗被撈踢後哀哀叫了幾聲就跑走了,那隻狗後來也死了,而且那隻狗是一隻已懷孕的母狗,肚子裡還有好幾隻未出生的小狗,這是一屍多命。富翁看後還想狡辯說他自己只是在玩而已而不是故意的,他強辯他沒有殺生的犯意。閻羅王說,你在玩,你不是故意的,但你造成的傷害是事實,你就是有罪。依你罪,宣判你永不超生。

(2) 不要錢,只要報仇 !

有三個人,一個富翁、一個商人、一個窮人。三人是同鄉鄰居,有一天三人一起在河邊遇到一位神仙,神仙對三人說,我與你們三人有緣,我賜給你們三人一人一個願望。那富翁先對神仙說,我要我的財富比現在的多一百倍,神仙說好,我已幫你,現在你的願望成真了。

輪到商人對神仙說,我的願望是我要向富翁現在的財富一樣多,神仙說,你的願望現在也成真了。輪到乞丐說出他的願望,他向神仙說,我的願望是我希望富翁與商人,從現在開始跟我一樣窮,他們的財富都消失,變成跟我一樣的窮人。神仙說,窮人你的願望也成真了,富翁與商人,他們兩個現在跟你一樣窮了。

神仙問乞丐,你為什麼不像富翁與商人那樣,提出一個跟他們一樣成為大富翁的願望 ? 窮人向神仙說,我從小到大就被富翁與商人欺負與看不起,窮人的日子我過得很習慣了,我只想有一天能對他們報仇,就算我現在變成富翁,我也報不了長年被欺負的仇,現在讓富翁與商人變成跟我一樣窮,我就報仇了,我現在很開心,我富不富無所謂。


第一個故事中,那個富翁犯了有錢人都有的毛病,看不起人、喜歡玩弄他人為樂,任性妄為、囂張跋扈、愛欺負弱小、欺負虐待他人當作遊戲來打發時間,以自己的快感快樂建築在他人與其他小動物的痛苦上,他曾幹過許多壞事,他後來自己都不記得了,更不可能知道他做過的那些他不認為是壞事的壞事會引發後續一連串的連鎖效應,傷害了無辜的他人第三者而不自知。

第二個故事中,給我們的啟示是,報仇是人性,沒有人是不報仇的。誰哪一天被你羞辱了、欺負了、傷害了,可能以後你忘了不記得了,但人家一輩子都記在心裡,仇恨只會累積,不會消除,君子報仇,十年不晚,有合適的時機,人家必定就會報仇,不是你死就是我活,金錢不能解決一切事,金錢能解決的事都還算是小事,有些事,金錢是解決不了的,人家就是要你付出代價,只有報仇,才能解恨。凡走過,必留下痕跡,誰做過的壞事,不會船過水無痕,就是你真忘了,也天知、地知、神佛都知,永遠記錄在你的阿賴耶識裡,誰都逃不掉因果報應。你死後必接受審判。

政客、名嘴、主持人等等高調的公眾人物,你們絕對有必要每天寫日記,紀錄你在當天說過的話、做過的事。可不要自己曾說過的話、做過的壞事,傷害過誰,以後你卻全都忘了。你忘了,被你傷害的人可是每一件事都記得很清楚的,人家是不會忘的。以後人家遲早要找你算總帳的,到時你可別賴帳裝沒事裝無辜。出來混,遲早是要還的。人和人就四種關係,報恩的、報仇的、要債的、還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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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篇) LEON  於 2025/4/23 下午 12:54:00  說:



【 公眾人物是沒有隱私的,請你們覺悟 ! 】

在電視螢幕前出現過的人,大家都知道你是誰,你的一言一行必須接受大眾檢驗,你的言行對社會有示範引導的作用,你哪來的隱私 ? 你跟我們不一樣啊 ! 不服不爽你就不要高調啊,若沒人認識你,誰在乎你說甚麼做甚麼 ?

一個人誰都不認識他,他走在路上,邊走邊唱歌,都沒人會理他,你們信不信 ? 你會被關注,是因為你們是高調的名人,不管你是臭的還是香的,高調之人必有可恨之處,你被針對就是必然,像我多低調 ? 對不對 ? 雖然我也很紅,但是層級太低的一般人肯定就不認識我,我是隱藏版的名人。

政客名嘴就更不用說了,你們就是靠一張嘴吹牛唬爛騙吃騙喝混飯吃的貨,你們被罵是正常,不被罵才奇怪,你們自己要有這覺悟。你們自己每天罵人,怎麼不允許別人罵你 ? 我勸你們每天上電視的節目畫面要存檔保存起來,你每天罵過誰、羞辱過誰、暗諷過誰,偷酸過誰,留著紀錄,以後等別人找你報仇,報仇是人性,你都會報仇了,憑什麼你認為別人不會報仇 ? 政客拿的好處都是民脂民膏,人民幹譙你政客就是剛好的事而已,你是不服甚麼 ?

不甘心被人罵,就不要當高調的政客、名嘴與主持人。出來混,遲早是要還的。不想做紀錄與寫日記,那你記憶可要好一點,看看人家馬英九都會做筆記,馬英九的記憶力是台灣政客當中第一好的,誰以前罵過他馬英九,過在久他都記得,你們學著點。





(第 2  篇) LEON  於 2025/4/29 下午 07:58:00  說:



【 做什麼事最爽、最令人感受到快感 ? 】


曾經有人說過一種觀點 :

做什麼事最爽、最令人感受到快感 ?

答案是「發大財」嗎 ? 不是。

答案是「和喜歡的人做愛」嗎 ? 也不是。

正確答案是「 報仇 」。把仇人狂打爆弄死,最爽,爽度報表。有仇沒報,死都不瞑目,死都含恨。

佛爭一爐香,人爭一口氣,仇報了,人的這口氣就順了。

我一向有恩報恩、有仇報仇。誰要對我出手前,你要想清楚,有一天我會報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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