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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篇)
LEON
於 2025/5/19 上午 12:51:00
說: |
【 這些電視名嘴真的"夭壽骨"! 】
頻傳不實謠言干擾"股匯債市",特定人士透過媒體發布誇大、不實訊息,或不當運用、解析,大肆渲染報導,造成廣大投資人失去對市場基本面及市場運作與監理之信心,而嚴重衝擊、干擾股市,打擊投資人信心,並損及金融市場之正常運作。
金管會應建立快速反應機制,以迅速有效打擊不實報導或謠言。受害機構及投資人對於謠言或不實報導,屬金管會應立即處理之事項,或各單位在蒐集、查證後,屬宜交由金管會進一步查證、處置之必要者,可逕向金管會提出;必要時,金管會亦將結合警政、檢調單位共同打擊不法。
名嘴亂炒股或散播放不實消息,金管會應該要管了!市場上有一群分析師,他們的專業不是提供分析,而是精準的運用心理學。名嘴亂象到媒體的渲染力很大,加上許多名嘴能言善道的口才,讓許多投資人在不了解的狀況下,就貿然相信,大幅提升投資人投資風險。
金管會2004年在「投信投顧法」中,增訂如在電視、廣播等傳播媒體分析股市行情的人員,都應取得證券分析師證照,否則不得在媒體解盤,因此,從2007年11月1日起,根據「投信投顧法」規定,沒有取得分析師執照的投顧,不得在媒體解盤,就連平面媒體也不能上。
近日台股走勢震盪,市場充斥不實謠言,提醒投資人,切勿輕信市場謠言或不實資訊,應善用公開資訊觀測站,掌握上市公司重要資訊,持續市場監視作業,維護市場交易秩序,遏制股市小作文亂象,保障交易公平與信任。
這些「小作文」本質上是刻意混淆事實的市場消息,有些將訊息誇大或扭曲,七分真、三分假,以偏概全甚至無中生有。
是惡意造假與市場操縱,不僅影響投資人的交易決策,更對受影響企業的信譽與營運穩定性帶來嚴重損害。更令人無法接受的是,這類消息的操作者往往是為了自身利益,而不惜捏造並大肆散布毫無人性的假新聞,這種行為不該被輕易放過。
當政府強力打詐、嚴懲金融犯罪時,這類影響市場的虛假訊息卻仍未被有效監管,顯然是法規與執法落後於現實的典型案例。
如果被虛假消息主導,投資人對市場失去信心,甚至影響台灣資本市場的國際競爭力。面對這樣的市場亂象,政府應積極介入,建立一套有效的監管與舉報機制,以打擊這類惡意操作。
交易主管機關應設立專責的檢舉管道,讓市場參與者可以即時通報惡意謠言,並確保有完善的調查與處理機制,防止錯誤訊息擴散。這類市場操縱行為已經不僅是破壞金融市場秩序的問題,更涉及經濟犯罪,因此應由數發部、警政、檢調單位等跨部門合作,將惡意操縱市場的假訊息提升至經濟犯罪層級處理,確保執法有力。
對於透過網路或社群媒體散布錯誤市場資訊的罰則仍顯不足,應修法明訂,凡意圖影響市場價格而散布錯誤資訊者,應處以行政罰或刑責,以提高違法成本,遏止不法行為。
這些假消息的背後,往往是特定人士或機構透過影響市場情緒來謀取不當利益,若能透過資本市場監理機制有效追查,將有助於從源頭遏止這類行為的發生,真正還給市場一個公平透明的交易環境。市場信任一旦被摧毀,就很難再建立。
政府應迅速行動,透過檢舉機制、跨部門合作、完備法條加強執法與資金溯源監管,徹底打擊市場小作文亂象,重建市場信任,確保投資人權益,維護資本市場的健全發展。唯有讓市場交易回歸公平競爭,台灣的資本市場才能持續向前發展,吸引更多國內外資金投入,真正成為穩健發展的金融環境。
散布流言罪,依同法第171條第1項第1款規定,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萬以上二億元以下罰金,刑責相當嚴重。
(內容引用本篇,濃縮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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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篇)
LEON
於 2025/5/19 上午 06:35:00
說: |
【 財經名嘴,你們小心一點。 】
大家說話可要小心一點,可別亂放謠言擾亂了金融市場秩序。
散布流言罪,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萬以上,二億元以下罰金,刑責相當嚴重。
尤其那些財經名嘴,你們小心一點。最有可能犯法的就是你們財經名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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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篇)
LEON
於 2025/5/23 上午 05:57:00
說: |
【 金管會該管的時候就要管、該出手的時候就要出手。抓亂放謠言的禿鷹 ! 】
在168網這裡,亂放謠言的禿鷹真的不少,政府應該有人在這邊監控才對,你們不辦他們,難道要放縱他們擾亂市場經濟 ?
金管會該管的時候就要管、該出手的時候就要出手。必須抓亂放謠言的禿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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