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場新聞!
市場新聞!
進入網友聚會!
選讀特區
圖表!
部落格
休閒育樂!
進入政治議題!
廣告說明
懸賞公告
關於168
張貼者: 搞到被抓
時間: 2026/3/30 下午 02:00:00
標題: 柯文哲也說過,成立基金會就是為了搞錢
內容:
苦苓列「柯文哲有罪懶人包」嗆爆:蓋棺論定
TVBS 編輯 伍芸彤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3/30 11:06
最後更新時間:2026/03/30 11:06

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圖/華子琛攝)
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圖/華子琛攝)
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案,一審遭判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民眾黨昨(29日)舉辦上凱道討公道活動,號召支持者為柯文哲聲援,然而作家苦苓卻列出5點懶人包,分析柯文哲罪責。


柯文哲為什麼有罪?苦苓列出5大原因

柯文哲為什麼有罪,苦苓在臉書列出5點分析。針對210萬政治獻金構成貪污罪,苦苓指出,因為朱亞虎傳訊「小沈十分小氣的捐了210萬」,李文宗回覆「市長和我都心存感激」,對價關係成立。



至於京華城840%容積率是否構成圖利罪,苦苓表示,因為560%的容積率官司,市政府已經勝訴了,卻還指示都審會研議另外再多給20%,並由市長蓋章決行,因此程序存有爭議。

肖像授權費涉及侵佔罪部分,苦苓解釋,柯文哲把肖像權賣給木可公司,公司再以1500萬賣給競選總部,並匯了450萬到柯文哲的私人帳戶。為什麼賣柯文哲的競選小物會涉及侵佔罪?苦苓說,別人賣小物募的款都是進入競選總部,專款專用;柯文哲的選舉小物「募款」卻進入私人所屬的木可公司,且大多數資金不知去向。



為什麼柯文哲涉背信罪?關鍵在於柯文哲挪用眾望基金會資金支付黨工薪水,苦苓強調,基金會成立有其登記的目的,未經董事會同意就動用資金,當然是背信,而且柯文哲也說過,成立基金會就是為了搞錢。最後苦苓嗆民眾黨支持者,「以上柯文哲『蓋棺論定』,大葱也好小草也罷,都不要再靠北靠木了!」


股票代碼
(第 1  篇) !  於 2026/3/30 下午 02:08:00  說:

無腦小草 不要再靠北靠木了!





(第 2  篇) 最準  於 2026/3/30 下午 02:12:00  說:


柯P到底有沒有貪污?作家:看他們反應最準
2026年3月29日 週日 下午10:05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過去因京華城等多案涉貪,一審遭判重刑。後續在社群上出現兩種不同極端聲音,對此,作家趙曉慧則認為,究竟柯文哲有無貪污問題,可從國民黨的反應來分析最為準確。民眾黨主席柯文哲,過去因京華城等多案涉貪,一審遭判重刑。後續在社群上出現兩種不同極端聲音,對此,作家趙曉慧則認為,究竟柯文哲有無貪污問題,可從國民黨的反應來分析最為準確。
趙曉慧在臉書撰寫長文,並針對國民黨與藍營人士對柯案的反應進行分析。她指出國民黨的反應各半,點出其中一半基於「藍白合」,利用柯文哲的官司,反過來操作賴清德獨裁、干預司法的焦土戰術。另一半則是不想被柯文哲的貪污案拖累,在此事上必須劃清界線。她也舉例,國民黨籍的律師葉慶元,從他的法律專業認定柯文哲就是貪污。他曾任台北市政府法規會主委,對台北市政府的公務運作邏輯瞭若指掌,最有資格認定。威京集團原本為了容積率跟北市府打官司,結果法院判定威京敗訴。在法院已經認證開發商「無權要求更多容積」的情況下,柯文哲卻指示局處「研議」如何給予容積獎勵。趙曉慧說,葉慶元指出一個最關鍵的法律瑕疵:「廠商都已經打輸行政訴訟了,市長為什麼還要幫他?」身為行政首長,違背法院判決去幫財團找漏洞,這在公務體系是「不可思議且無法想像」的,在法律上完全站不住腳。
廣告

柯文哲到底「有沒有貪污」?作家列1關鍵:看國民黨反應最準
柯文哲涉貪多案一審合併判處17年有期徒刑。



此外,趙曉慧再舉資深媒體人李艷秋為例,稱對方論政的風格一向犀利,她認為柯文哲過去標榜的「財團拿刀叉吃人肉」,對比他在市長室與沈慶京完成對價合意、收受210萬元賄賂(判決書認定)以及私吞600萬元政治獻金,這種「言行不一」本身就是一種貪婪的展現。她贊同法官的觀點,認為柯文哲利用「木可公司」和「眾望基金會」作為洗錢與侵占的工具,是將政治獻金「商業化」來掏空支持者的信任。趙曉慧質疑,按照草民的邏輯,葉慶元、李艷秋這兩位國民黨陣營的人,難道是受了賴清德的指使,污衊柯文哲?她分析,民眾黨今天在凱道集會,柯文哲再度激情演出,對著總統府高喊「我不會屈服」,黃國昌則是淚灑會場,點名賴清德來跟他公開辯論。這對台灣社會已經沒有說服力,充其量只能鞏固民眾黨最後僅剩的基本盤支持者而已。


(第 3  篇) 痞子未見笑  於 2026/3/30 下午 02:24:00  說:


黑資料愈來愈多








»»»點我了解《造生基abc》


本站是美國註冊之國際網址,相關報導內容謹遵美國法律並接受註冊當地法院之管轄。
文章發表時,即代表作者同意將出版利益贈與本網站。
總編輯24小時申訴:0927-787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