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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篇)
分析
於 2026/4/14 下午 09:56:00
說: |
■逃逸外勞抓不完的真相曝光,問題不是人太多,而是制度根本在擋你■ 檢舉逃逸外勞要蒐證還要指認,這制度到底是在抓人還是整人
台灣檢舉逃逸外勞的制度,看起來很完整,什麼有獎金、有管道,但你真的去看法規內容,根本就是在整人 要領這個檢舉獎金,你不是打個電話就好,你必須具名!還要把時間、地點、人物、違法事實全部講清楚,等於叫你先當半個調查員! 甚至還要求你提供證物、自己去蒐證,這根本不是一般民眾該做的事情!
更誇張的他媽的是流程! 你把資料提供給警察或移民署專勤隊,他們去抓人,抓到了也還不算數,還要再把整個案件送到勞動部去審核,由他們認定這個檢舉到底算不算你的,符不符合發放標準! 中間任何一個環節出問題,你就是直接歸零,錢拿不到。你也不能自己去申請,是政府說了算,說不是你就不是你!
講白一點,這整個制度就是高門檻、高風險、低確定性! 你要花時間蒐證、承擔風險、還要配合流程,最後卻不一定有回報! 那我幹嘛做這件事?一般人看到這種制度,第一個反應就是算了,當作沒看到!
這套制度從一開始就沒打算讓你抓。政府表面上設了移民署、勞工局、警察局,好像很多單位在管,但實際上就是四個機關互相卡、互相推,責任切得很細,效率也被切得粉碎!
最可笑的是檢舉制度 嘴巴說有獎金,鼓勵民眾幫忙,但你真的要檢舉的時候,第一個問題就是「我要報給誰?」報錯單位,對不起,不但被轉來轉去,連獎金都拿不到。這種設計,不就是在告訴你「不要多管閒事」嗎?風險你自己扛,好處還不一定有,那誰要當這個冤大頭?
政府這種制度就是典型的〔看得到吃不到〕,誰還會想去幫你檢舉?根本不是抓不到,是制度爛到讓人懶得理。
■台灣目前有將近 9.5 萬名 失聯移工,但每年透過民眾檢舉成功領到錢的案件只有 1,200 多件。這意味著:不到 1.5% 的失聯移工是透過民眾檢舉成功被抓並核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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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篇)
好文
於 2026/4/15 上午 12:26:00
說: |
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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