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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貼者: Jennyliu
時間: 2026/7/28 上午 08:26:00
標題: 建築光電新制8月上路 綠電可轉化收益,作設備維護與營運經費來源 元晶 茂迪 聯合再生 國碩
內容:
建築光電新制8月上路 綠電可轉化收益,作設備維護與營運經費來源 元晶 茂迪 聯合再生 國碩

2026.07.28

建築光電新制將於8月1日上路,估每年可新增約66萬瓩太陽光電裝置容量,增加都市綠能供給。針對各界關切的設置成本、收益及後續管理等問題,內政部政務次長董建宏表示,太陽光電所產生的綠電及再生能源憑證,可依相關機制轉化為收益,作為設備維護及營運管理的經費來源;因應半導體及科技產業對綠電的需求,政府也將持續結合綠色金融等政策,提升建築光電的經濟效益及長期維運能力。

內政部與經濟部27日舉辦「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新制中區場說明會,邀集地方政府與各界代表,就新制內容與實務執行進行交流。董建宏表示,對於制度、法規及行政作業仍有調整空間之處,將滾動檢討修正,使新制兼顧政策目標、產業需求、實務可行及簡政便民。

董建宏說明,新制依《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訂定,規範建築面積達1,000平方公尺以上的新建、增建或改建建築物,每20平方公尺應設置1瓩太陽光電設備,並自設計初期納入整體規劃,使光電設備與建築結構、使用需求及外觀設計相互整合,兼顧美學、實用與安全,減少完工後增設所衍生的施工及管理問題。

在設置成本、收益及後續管理維護方面,董建宏說,太陽光電所產生的綠電及再生能源憑證,可依相關機制轉化為收益,作為設備維護以及營運管理的經費來源。

另針對設備設計、維護管理及電力併接等議題,內政部表示,將持續與經濟部能源署、台電公司、建築師公會、建築開發商公會及太陽光電相關公協會合作,建立建築設計端與光電產業端的溝通媒合機制,建構從設計、設置、併網到後續維護管理的完整作業方式,提供產業所需的專業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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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篇) 888  於 2026/7/29 上午 07:26:00  說:

建築光電新制8月上路 綠電可轉化收益,作設備維護與營運經費來源 元晶 茂迪 聯合再生 國碩

2026.07.28

建築光電新制將於8月1日上路,估每年可新增約66萬瓩太陽光電裝置容量,增加都市綠能供給。針對各界關切的設置成本、收益及後續管理等問題,內政部政務次長董建宏表示,太陽光電所產生的綠電及再生能源憑證,可依相關機制轉化為收益,作為設備維護及營運管理的經費來源;因應半導體及科技產業對綠電的需求,政府也將持續結合綠色金融等政策,提升建築光電的經濟效益及長期維運能力。

內政部與經濟部27日舉辦「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新制中區場說明會,邀集地方政府與各界代表,就新制內容與實務執行進行交流。董建宏表示,對於制度、法規及行政作業仍有調整空間之處,將滾動檢討修正,使新制兼顧政策目標、產業需求、實務可行及簡政便民。

董建宏說明,新制依《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訂定,規範建築面積達1,000平方公尺以上的新建、增建或改建建築物,每20平方公尺應設置1瓩太陽光電設備,並自設計初期納入整體規劃,使光電設備與建築結構、使用需求及外觀設計相互整合,兼顧美學、實用與安全,減少完工後增設所衍生的施工及管理問題。

在設置成本、收益及後續管理維護方面,董建宏說,太陽光電所產生的綠電及再生能源憑證,可依相關機制轉化為收益,作為設備維護以及營運管理的經費來源。

另針對設備設計、維護管理及電力併接等議題,內政部表示,將持續與經濟部能源署、台電公司、建築師公會、建築開發商公會及太陽光電相關公協會合作,建立建築設計端與光電產業端的溝通媒合機制,建構從設計、設置、併網到後續維護管理的完整作業方式,提供產業所需的專業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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