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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名/代碼: |
7-11專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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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 |
☆168 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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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2014/8/29 下午 10: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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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
遠昇(3089)打敗四大搜尋網站 進取百億利多 關鍵字廣告有專利 是台灣人發明的! 9月慣性,上漲紀錄100%的股票竟超過60檔 本報補助每套1000元 購買瓦斯防爆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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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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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篇)
總編輯翁立民
於
2014/8/29 下午 10:50:00
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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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篇)
總編輯翁立民
於
2014/8/29 下午 10:54:00
說: |
調查報告
遠昇就是展成 台灣人的美國公司揚威全世界大網站
揮舞專利權訴訟 打遍雅虎、亞馬遜、Google、微軟、美國線上
文:本報委託調查
原名展成公司現在已經更名為「遠昇公司」,不過在本報告調查期間,一切資料仍以「展成」揭露。
展成公司之美國孫公司Priceplay這家公司,在美國網路搜尋引擎界是非常有名的,該公司與Microsoft Corp、Yahoo Inc.、A9.com(亞馬遜線上商店Amazon.com)、ask.com(IAC Search)的訴訟在美國專利訴訟界在過去幾年是非常有名的,該公司在1999年申請的專利US6,978,253為此系列專利的主專利,基本上該搜尋引擎專利在申請當時,目前世界上最大的搜尋引擎公司Google還沒成立呢!!該公司並於2005年申請了第一個延伸專利US8,050,982,且於2005年全面展開對上述四公司的專利訴訟,也就是Priceplay在美國專利界開始出名的時候。
▲賣”關鍵字”搜尋廣告
該專利內容為”搜尋結果與廣告價格之連動”,也就是說現在世界上的搜尋引擎公司(甚至是電子購物網站的產品搜尋順序)的最主要獲利來源賣”關鍵字”搜尋,99%都侵犯此專利,因為關鍵字的搜尋結果優先順序,來自於各個廣告主對該”關鍵字”的”競標價”來決定。
▲勝訴後每年收千億台幣
Google於2006年並對此專利進行”專利無效”之訴訟,因若此專利有效,等同宣判Google 97%(2010 Q3到2011 Q2一年約333億美金其中的322億美金,可參考 http://www.techbang.com/posts/6626-google-to-322-billion-profit-a-year-of-20-keywords-adwords-advertising )的營業額是侵犯Priceplay所擁有的專利而來,光是基本侵權費Google就得付給Priceplay基本就得從32.2億USD/年 起跳,而且差額另記,對Google來說這是筆天大的支出,Google等公司盡全力打此官司,最後結果當然是Priceplay於2009年初勝訴,Google等公司敗訴(事實上從1999年專利申請到2005年拿到此專利的過程中,Google等公司就已經多次異議希望此專利無效,皆遭到美國專利局駁回),此判決幾乎敲響了未來幾年專利訴訟中Google等公司的喪鐘,並引起多個專利評論網站的專題撰寫,如 http://271patent.blogspot.com/2005_12_01_archive.html 。
▲雅虎 微軟 亞馬遜 認了!
果不其然,該判決下來之後,由Yahoo Inc.率先於2009年5月間提出部分和解並簽署Priceplay搜尋引擎授權及專利授權文件後,其他如Microsoft Corp、亞馬遜、ask.com接連提出與Priceplay部分和解且簽署riceplay搜尋引擎授權及專利授權後,一年戰爭終告結束。專利評論網 http://www.law360.com/articles/225308/fed-circ-affirms-search-patent-win-for-google-aol 並有專題報導,並有Four other defendants — Microsoft Corp., Yahoo Inc., IAC Search & Media Inc. and A9.com — earlier settled with PricePlay and entered licensing agreements.
The patent-in-suit is U.S. Patent Number 6,978,253, issued in 2005 and titled "Systems and methods for transacting business over a global communications network such as the internet." 等專業解說。
▲剩下Google及美國線上
剩下的為第一次訴訟的”剩餘目標”Google及AOL,因提出訴訟當時(2005年)該等兩家公司還未有關於行動裝置的應用(注1:2007年Apple才推出iPhone、2008年Google才推出Android,2005年當時此二平台皆還未存在。注二:此專利主要內容為行動裝置的搜尋,含PDA、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筆記型電腦…..等,基本上涵蓋了網路上91.5%的搜尋結果。),遂Priceplay方未能提出充足的侵權證據,證明Google及AOL侵犯行動裝置搜尋專利,這部份被宣布敗訴但可以上訴。基於上述理由,Priceplay於2011年有鑑於Android平台及Chrome平台大量使用,及AOL所屬廣告交易平台 http://advertising.aol.com 大量提供行動/網路廣告平台,遂於2011年九月間提出基於US6,978,253及US8,050,982兩專利的延伸專利US8,494,917針對網路所有廣告平台競價系統的專利(不限作業平台)。
▲今年開戰 震撼網路世界
此革命性專利於多次專利戰後,由美國專利局於2013年七月23日正式通過並發與Priceplay,此為專利界的大事,多數專利或網路系統相關的網頁皆有大篇幅的報導,如 http://www.highbeam.com/doc/1P3-3026146521.html 等等,該專利拿到後,該公司決定於2014年開始對所有網路搜尋相關公司開戰,於是在德拉瓦州連續告發了 AOL(Case No. 1:14-cv-00092-RGA)、LinkedIn(Case No.1:14-cv-00267-RGA)、Google(Case No. 1:14-cv-00386-RGA)、Facebook(Case No. 1:14-cv-00512-RGA) (到2014/06為止告發的公司,以上四家公司及Priceplay本身皆為德拉瓦州註冊的公司),引起網路界及專利界相當大的震撼,多篇專業報導如 http://www.patentlyapple.com/patently-apple/2014/04/google-sued-by-priceplay-for-infringing-patents-related-to-ad-business.html 等皆大篇幅的登載及刊登背景故事,並有許多記者希望能專訪公司,但到目前為止,好像公司方面皆不接受訪問。
▲十年僅見的專利強權
以上為本調查報告查遍網路上所有的原文資料做出的結論,該專利不只為真,更可以說是台灣人之光,台灣人從來沒有擁有過與世界大廠足以匹敵的技術與專利,但這家公司為一台灣人擁有之美國公司,擁有讓世界級大廠顫慄的技術,更擁有傲視群雄的專利組合,實為台灣企業之表率,該公司低調的態度,更是該公司經營團隊更為人稱許的真正原因,恃才而不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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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篇)
總編輯翁立民
於
2014/8/29 下午 10:55:00
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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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
篇)
kk
於
2014/8/29 下午 11:02:00
說: |
太屌了 搶到賺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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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
篇)
自由
於
2014/8/30 上午 12:45:00
說: |
自由
時間: 2009/9/23 上午 11:05:00
標題: 股市名嘴.林友銘. 被會員在西門町二十層樓刊登詐欺巨幅廣告 吸引路人目光
內容: 台北鬧區西門町昨天出現一幅巨大的廣告,廣告主施永華自稱是「股市名嘴林友銘的受害人」,內容指控前天富投顧老闆、第四台老師林友銘等人涉嫌詐欺,希望受害人共同出面向法院提告,讓誠信不佳的第四台老師不要再害人。林友銘則反駁,指施永華刊登的情節都是虛偽捏造,要求立即拆除該海報,否則將對施提出刑事告訴。
施永華表示,兩年多前,因為看到林友銘在電視上講得口沫橫飛,一副投資神準的樣子,因此,以每個月六萬元加入他的「頭等艙會員」,九十六年五月起更以五十萬元加入成為「總統會員」,盤中專線與林友銘直接溝通操作,後來天富投顧更遊說他再加碼五十萬元,直接升等為「升級代操會員」。
成為最高級的會員後,施永華認為他所享的待遇並沒有特別不同,九十六年六月起,林友銘陸續推薦了歌林、鴻友、弘捷、錦明等股票,其中歌林已下市,鴻友、弘捷現在是全額交割股,而林友銘推薦給會員的錦明,業績也跟他說的差距十萬八千里,更是害施永華慘賠數千萬元,天富投顧後來雖然表示願意賠償他會員費一百萬元,但不被施永華接受。
因此,去年四月中,施永華向金管會檢舉,五月更是一狀告上法院,結果金管會查到天富投顧代操的契約數及金額都是零,表示當初天富讓施永華多花五十萬元加入所謂的「升級代操會員」,根本就是一場騙局,金管會後來也罰天富投顧六十萬元,法院的部分則還在審理中。
(第 2 篇) 老實混蛋型 於 2014/8/29 下午 05:13:00 說:
看起來越老實的人就是讓你飽受被詐騙的人.小心這種【老實混蛋型】的分析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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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
篇)
543
於
2014/8/30 上午 09:26:00
說: |
嘿嘿!
基亞第二重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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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
篇)
執法者
於
2014/8/30 上午 10:42:00
說: |
這樣你們上週就是亂報了哦!怕被告啊!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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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
篇)
房市冷淡
於
2014/8/30 下午 04:24:00
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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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
篇)
維基解密.改
於
2014/8/30 下午 04:36:00
說: |
( 網管刪除洗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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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
篇)
人性
於
2014/8/31 上午 08:40:00
說: |
隨便也好幾支漲停板,下星期可能都買不到了,大家都不回,應該都是想搶吧,真是人性表現的極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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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5
篇)
維基解密
於
2014/8/31 上午 11:14:00
說: |
( 網管刪除洗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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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
篇)
gy
於
2014/8/31 上午 11:19:00
說: |
打完一個專利訴訟要三年,一堆不懂的人,亂喊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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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7
篇)
biib
於
2014/8/31 下午 05:19:00
說: |
15年前的專利
是否已過期或即將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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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8
篇)
小米
於
2014/8/31 下午 06:00:00
說: |
十餘年來為何不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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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9
篇)
疑問
於
2014/8/31 下午 06:36:00
說: |
那我有一個疑問耶.既然說之前已經跟雅虎.微軟.亞馬遜.ask和解授權.那錢咧.怎這4間不用收授權金.卻說要跟google.fb.aol要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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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0
篇)
tube
於
2014/8/31 下午 09:39:00
說: |
嗯嗯
上面幾位點出疑點重重
和解金多少?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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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1
篇)
答案就在報紙中
於
2014/9/1 上午 01:00:00
說: |
感覺很多人都在瞎講,根本就不瞭解這個專利,請再把168內容看清楚,
這是針對搜尋關鍵字的專利,那現在營收最大的搜尋龍頭是GOOGLE,
所以針對GOOGLE索取賠償才有效益吧,其他搜尋引擎的營收不大,感覺意義不大?
第一個專利是2005發出的,接下來是2013發出,2013發出的專利,怎麼會過期,
應該最少有20年的效力吧.
還有一個部份,僅僅只是個人的見識,對或錯請大家指教,
認知中,美國法院跟台灣隨便濫訴是不一樣,在美國要控告專利這種官司,
是無法隨便就能立案,所以一但法院同意讓訴案成立,代表法院已經拿到很多證據,
讓法院願意立案處理,而且,這只是個人見解.
原因很簡單,GOOGLE這種國際公司,每天都會有人告他,如果每件官司都受理,
法院一定會瘋掉,所以,法院一定要拿到多項事證,足證有成案的必要,才讓官司成立,
那這次的官司還一次告了4家,就本人來看,美國法院不是笨蛋,一次成立4件,
一定有重要的原因.
還有大家看官司要看重點,美國是陪審制度,不像台灣一堆恐龍法官,亂掰亂判,
連014的案子都能判成那樣,還大言不殘申請調查,台灣司法沒救了,
我看她的手上一定一堆冤案.
回到主題,當訴案一旦成立,接著就是談和解,或是訴訟,
如果今天你是臉書的執行長,你願意把公司的營運交給陪審團嗎?
萬一屆時一旦輸了,那就是鉅額的賠償金!
或是,簡單的支付一些和解金?
聰明人,就知道該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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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2
篇)
喔
於
2014/9/1 上午 01:49:00
說: |
只要改一個步驟
Claim就很難成立
不懂在興奮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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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3
篇)
要跑路
於
2014/9/1 上午 03:08:00
說: |
話說,之前會買3089這檔連年虧損公司股票的,不都是因為這個官司題材嗎?難道會是他本業好,看好他的前景嗎?抑或是石墨稀!?
這在市場上也不是什麼新消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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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4
篇)
疑問
於
2014/9/1 上午 07:47:00
說: |
針對GOOGLE索取賠償才有效益吧,其他搜尋引擎的營收不大,感覺意義不大?
痾...原來雅虎.微軟的錢不是錢?原來只有GOOGLE才算大公司?個人覺得既然要控告專利.當然是在合法的立場上能撈就撈.誰知道GOOGLE能否告成啊.眼前告贏的百分百能拿.對小公司來說這些錢很大囉.哪可能不拿.律師費一堆拉拉雜雜的費用在美國也很驚人吧.
反正.最後的答案.就以後市場決定囉.願賭服輸.下好離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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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5
篇)
答案就在報紙中
於
2014/9/1 上午 09:21:00
說: |
第一個
請問22樓的朋友:
=>您說~
只要改一個步驟
Claim就很難成立
不懂在興奮什麼
=>可否不吝告知,讓大家一起分享研究一下?
謝謝...
第二個
樓上的朋友
你還是沒把報紙內容看清楚...
這個搜尋的專利,是要在網路非常盛行的背景中,
才會有其最大效用...
當初這家美國公司和解的背景...是因為全球網路搜尋不是很發達...
打贏跟和解,拿到的部分..應該都是差不多吧..所以就和解..這是猜的..
個人見解...
建議你往另一個方面研究...
為什麼微軟.奇摩這些大公司要和解...它們也可以打官司...位什麼不打??
是否她們認為..打官司會輸..所以選擇和解??
=>這個我不知道....
就要勞煩你自己思考囉...
這個版的熱度...跟今天股價的熱度不成正比...
代表???
有人情願佈局,卻不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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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6
篇)
夢
於
2014/9/1 下午 12:11:00
說: |
22樓大大想出來的方法,4大網站的工程師難道想不出來?
那22樓的大大應可憑這個技術獲取天文數字的利益.
況且這個修改如果成立,那之前20年所使用的痕跡還是留下來,還是要賠償.
所有的過去資料都在網站的搜尋中可找到,不過都是英文資料,大部份以前看過的人都是視而不見,因為沒有人去炒作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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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7
篇)
早有人知道
於
2014/9/1 下午 06:53:00
說: |
這件事約半年前就知道了.我只知道展成有可以控告GOOGLE的東西.當時已告贏1.2家叫小規模的公司.現在才知道原來是"關鍵字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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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8
篇)
到底會漲幾根?
於
2014/9/1 下午 07:01:00
說: |
有大大能夠分析一下
它到底會漲幾根?
能不能追?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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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9
篇)
很會漲
於
2014/9/1 下午 08:15:00
說: |
3089 我看是會漲到破錶 100塊 小C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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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0
篇)
會很精彩
於
2014/9/2 上午 05:51:00
說: |
跌下來時,有大咖在50元左右承接2000多張(開第1盤跌停承接),公告資料中大股東呈報賣出的股票有500張被49.75買走,500張被46多買走,那兩天股價跌破40元,哪一個笨蛋不從市場去買40元以下的股票,卻去買高價的股票,光這3筆成交紀錄就可看出超出3000多張,被特定人買走,其他不知道,用心去研究,可以看得更清楚......,未來會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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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1
篇)
168
於
2014/9/3 上午 09:15:00
說: |
是要買遠昇科好還是振維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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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2
篇)
投資客
於
2016/2/15 下午 07:09:00
說: |
3089遠昇, 在2016年2月15號重新聲明: 本公司澄清新聞中所指,普萊普雷公司,與本公司無關。 因為2016年1月4號, 遠昇已經把普萊普雷的所有股份賣給鑫奕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了.
那當初周刊說的百億利多呢? 喔,大家不要忘記了,週刊有說:要官司打贏才有的.
當然我們都知道官司已經打輸了. 當然美國普萊普雷公司好像還要繼續上訴, 想告誰都沒關係,但是要打贏才算數喔. 就算打贏,又有多少錢可拿呢? 1萬美金? 10萬美金? 1000億美金? 1兆美金? 哈哈哈.....
至少當初遠昇股價有衝到76塊錢吧? 恭喜股票大賺錢的人. 現在台灣普萊普雷公司被檢調搜索查扣, 董事長被告背信, 財務不實等等罪.....
可憐被套牢的散戶, 現在股價10.3元 好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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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3
篇)
asvopyf9nt0
於
2016/4/8 上午 02:52:00
說: |
benic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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